粤文旅函〔2020〕57号(B)
省自然资源厅:
钟金香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世界级海洋城市群建设海洋强“湾”的提案》(第2020076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沿海经济带旅游发展相关工作情况
(一)引导全省滨海旅游有序发展
一是根据《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提出的“七大滨海旅游组团”滨海旅游发展的空间格局,根据不同区位的资源特色引导相应的旅游开发,根据不同类型旅游的要求引导相应的空间区位选择。二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沿海地级市根据《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制定各有侧重的发展指引,如:深圳编制了《大鹏半岛旅游发展战略规划》,珠海编制了《珠海·横琴长隆海洋度假区近海岛屿旅游发展规划》,惠州市编制了《环大亚湾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二)培育滨海旅游新业态新产品
一是加快发展邮轮游艇旅游。深入实施《广东省邮轮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积极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落地,深化粤港邮轮旅游合作,引导粤港共同开发邮轮旅游产品。二是加快发展滨海健康养生旅游。积极培育突出健康特色的珠海海泉湾度假区等一批滨海健康养生旅游企业和品牌,鼓励滨海地区依托南药、温泉、海水等资源建设滨海健康养生旅游项目。三是加快发展滨海文化旅游。全省各地彰显海洋文化特色,深度开发滨海文化旅游。阳江市推动“南海Ⅰ号”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提升阳江海丝文化影响力。四是加快发展滨海特色旅游小镇。2019年12月,珠海市万山镇、阳江市沙扒镇被评为首批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
(三)完善滨海旅游支撑体系,打造滨海旅游带
一是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将旅游文化要素、设施、服务、标准融入《广东省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实施方案》规划设计中,逐步构建“旅游快进”交通网络,完善滨海旅游公路与高速公路衔接网络,建立统一兼具特色滨海、乡村旅游集中区域旅游交通标识系统。二是提升滨海餐饮服务品质。滨海地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配合商业、公安、市场监管、物价等相关部门打击滨海餐饮业价格欺诈、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滨海餐饮消费环境。三是推动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和评审工作,安排990万专项资金对25个已获创建资格的园区及集聚类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等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建设全方位对外开放体系,深化多层次区域旅游合作
一是扎实推进国际旅游交流。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深化国际旅游交流,已促成韩国南怡岛与阳江海陵岛结成姐妹岛,并在韩国举办“广东旅游宣传周”活动。二是拓宽粤港澳台旅游交流领域。初步设计了十条粤港澳大湾区“一程多站”国际旅游精品线路,与港澳旅游部门共同赴日本东京、德国柏林、新加坡等地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旅游联合推广系列活动,并启动拍摄大湾区美食旅游节目、邀请国际旅行商实地采风踩线等项目。
(五)弘扬沿海特色文化
一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水平,积极推动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等公共文化服务圈示范区建设。二是深入挖掘和系统整理南海海洋文化资源,开展广东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题调研,摸清我省文化和旅游资源融合底数,掌握全省文旅融合发展现状。三是加强对开平碉楼与村落、地方戏剧、粤绣、侨批档案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四是围绕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南粤古驿道文化之旅”品牌,推动申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把“南海Ⅰ号”打造成为“海上敦煌”,深入挖掘湛江徐闻古港、广州黄埔古港、汕头樟林古港、台山海口埠等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出海港的文化内涵,建设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和出海口纪念地保护中心。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一是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互动融合,打造优质文旅产品和服务,以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助推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下放、委托等方式,将部分省级审批管理职权调整由各地市实施,赋予各市更多主动作为的空间,增强地方治理能力;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广东自贸区和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广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三是推出了“缤纷海岸蔚蓝广东”滨海旅游专项品牌,并以“千年繁华海丝路百岛璀璨汇岭南”和“广袤海岸八千里东西十四城不同”为广东海丝文化和滨海城市宣传推介的口号,共同组成从品牌到产品的滨海旅游专项宣传体系。与广东卫视王牌栏目合作,独家联合署名推出《老广的味道》之广东旅游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广东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扎实有效推进沿海经济带相关文化和旅游建设工作,对外坚定文化自信,重点推出彰显价值观念、突出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精神的主旋律作品,扩大在海外的影响。主要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做好岭南特色文化传承利用。一是开展岭南文化资源普查,深度提炼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创建全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出一批体验性、参与性更强的文物领域旅游项目,打造一批文化遗产旅游品牌。二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资源对接,打造广东非遗周、非遗品牌大会、非遗旅游线路等项目,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三是深入挖掘海上丝绸之路、海洋民俗、海上交通、海防军事、水下文化遗产等海洋文化资源,推出一批以海洋文化为主题的旅游度假区、精品线路和特色节庆活动。加强“海洋-海岛-海岸”立体开发,打造跨海岛游、邮轮游艇、海岛度假、暖冬旅游等文旅产品,探索研究简化邮轮、游艇及旅客出入境手续。
(二)推动粤美乡村文旅振兴。一是推广“乡村+节庆”“乡村+非遗”“乡村+文创”“乡村+演艺”“乡村+游乐”等乡村文旅发展模式,推动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建筑、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二是推进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组织实施体系,推动古驿道示范段及相关文物古迹的活化利用。举办古驿道特色主题体验活动,推广精品线路,完善沿线服务设施。
(三)实施文旅基础设施融合工程。一是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演艺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改造升级,增强观赏、体验和参与等旅游功能,鼓励公共文化设施创建A级景区,深入实施“厕所革命”。二是推动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集散中心等提升文化内涵,鼓励引入博物馆、影院剧场、文创商店等文化设施。鼓励A级景区与艺术团体合作,打造“文化旅游剧场”,推动广东省艺术节、艺术院团演出季、国际青年音乐周、现代舞周、华语戏剧盛典、美术作品巡展等品牌活动进景区,开展惠民巡演。
(四)提升文旅公共服务效能。一是推动文化旅游与公安、交通、气象、通信等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智能化云平台,深化文旅智慧服务。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完善红名单、黑名单和警示名单制度,实施“体检式”暗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五)支持文旅企业做强做大。一是推动文旅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鼓励引导打造一批文化创意、休闲度假、农业观光、康体养生等主题的文化旅游综合体,重点扶持具有地域特色、能带动贫困人口就业的文旅项目。二是支持大中型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鼓励通过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品牌输出、跨界经营、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现代化文化和旅游龙头企业集团。加大对中小微文旅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提供“菜单式”文旅产品和服务。三是发挥企业集聚、业态叠加优势,推动传统技艺、岭南美食、艺术展演等项目在示范区聚集转化,打造“请到广东过大年”“文旅护照”等文旅IP,支持建设政务服务、金融服务、产学研合作、孵化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
(六)培育文旅新业态新动能。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推动“文旅+演艺”“文旅+体育”“文旅+教育”“文旅+康养”等新兴产业发展。发展“文旅+演艺”,打造一批彰显岭南特色的文旅演艺精品节目。发展研学旅行,建设一批港澳青少年内地游学基地。推动“农业+文旅”“科技+文旅”“生态+文旅”等融合发展,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中注入更多的文化和旅游元素。二是鼓励各地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活动,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高性价比产品,鼓励A级景区免费开放,支持星级饭店、文旅企业推出电子消费卡、文旅一卡通等优惠措施。大力发展文旅“夜经济”,实施公共文化设施、A级景区夜间延时开放,引导步行街、商圈、景区、酒店、民宿等增设艺术演出、影院剧场和游客参与类项目,丰富晚间消费业态。引导有条件的市县镇村建设美食一条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和农家乐、渔家乐。
(七)推广文旅品牌。建立健全全省文旅宣传推广体系。建立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省属企业、省级媒体等参与的省级对外宣传工作机制,制作突出广东文旅品牌特色的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宣传片、图书等系列作品。探索成立政府、行业、媒体等共同参与的推广联盟,赴重点客源市场开展文化和旅游推广,组织旅行商、媒体等采风踩线,运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创意策划和大数据,不断完善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的宣传推广体系。
(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一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圈,深度挖掘多元文化、主题公园、美食之都、购物天堂等优势资源,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艺术精品巡演等品牌活动,构建连通三地的滨海旅游线和连通美丽乡村及绿道、碧道的生态旅游线。办好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青少年艺术夏令营、青年实习计划等活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交往交流、交心交融。用好文旅合作机制,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推广活动,联合港澳打造国际知名的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二是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深化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支持办好中国(广东)国际传播论坛、广东文化周、广东文化丝路行、中国国际马戏节、深圳“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等对外交流品牌活动,深入打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广东旅游文化节、广州文化产业交易会、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和旅游展会节庆品牌。充分利用境外推广中心、国际重点展会、文艺展演等平台,实施精准营销和国际传播,加强金牌导游、五好讲解员建设,共同讲好广东故事、湾区故事、中国故事。推广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便利签证,争取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推动引客入粤。
专此函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