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函〔2019〕374号B类
张志兵(等)委员:
感谢你们对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五位一体”创建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第20190864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港澳办、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提出了“支持珠三角城市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16年国家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珠三角地区都分别在市域或县域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目前已有4个地级市、5个县(市、区)被列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1个地级市、15个县(市、区)被列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你们提出的对标国家全域旅游建设标准,以机制、资源、产业、服务、监管“五位一体”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符合国家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要求,非常及时和必要。我省各职能部门将积极推动珠三角地区发展全域旅游,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一、关于机制一体化创新
一是建立完善高层会晤机制。我们在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下,继续完善粤港澳旅游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了三方旅游部门高层会晤机制,定期通报发展情况,协调旅游发展。
二是研究制订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旅游相关规划。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目前,文化和旅游部正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港澳办、粤港澳三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工作。我厅正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重点工作》,引领大湾区全域旅游发展。
三是持续发挥粤港澳旅游推广机构作用。为加大旅游宣传力度,促进三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区域旅游品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粤港澳三地旅游部门拼船出海,于1993年成立了粤港澳旅游推广机构,共同制定年度推广计划和重点项目,统一制作宣传资料和投放广告,联合赴境外参展促销。2018年初,推广机构第78次会议决定,今后一段时间内将以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宣传作为联合推广重点工作。
四是建设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平台。2017年12月,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在珠海成立。联合会秉承“合作发展、品牌共创、市场共享”的理念,旨在通过密切联系、整合资源、联合营销、形成品牌等方式,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旅游业的互动与合作,携手打造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二、关于资源一体化整合
一是优化整合旅游资源,打造“一程多站”旅游品牌。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广东的岭南文化与黄金海岸、香港的国际大都会、澳门的博彩和葡语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各具特色、互补性强,拥有滨海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多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品牌和产品,集聚了深圳华侨城、香港迪士尼、广州和珠海长隆等国际一流的主题公园以及澳门、顺德两大世界美食之都。依托深圳、广州创建(申报)中国邮轮旅游实验区以及横琴创建国际休闲旅游岛等平台,珠海丽新星艺文创天地等一批旅游大项目的建设带动了旅游产业的进一步融合。粤港澳三方通过优化整合优势旅游元素,共同设计推出“一程多站”旅游线路,构建不同主题、特色、档次的多元旅游产品体系,借助广东“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和“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有效地吸引了外国游客经港澳地区进入广东以及从广东进入港澳地区旅游。
二是开展联合宣传推广,共同提升大湾区国际旅游形象。近年来,粤港澳三地共同组团赴主要客源国开展推介活动,宣传推广粤港澳“一程多站”旅游品牌。目前,已在马来西亚、新加坡、英国、葡萄牙、印度、泰国、日本、德国等国家举行推介活动,并在IMEX德国法兰克福、IMEX美国拉斯维加斯等国际旅游展上设立联合展台。每年,粤港澳旅游推广机构共同邀请境外媒体和旅行商采风踩线,实地考察“一程多站”旅游线路;在IMEX展、印度、印尼等国家和展位以及旅游攻略App上投放不同主题的策略性广告,并配合旅行社开展线路产品销售。三地还通过共同制作美食旅游专辑节目、赞助国际旅游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外宣传推广。
三、关于产业一体化融合
一是持续壮大文化和旅游产业实力。调整优化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服务的供给结构,在演出、展览、活动、线路、对外交流等方面扩大有效供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中心工作中积极发挥主力军与生力军作用,努力将文化和旅游业打造成为广东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实现文化和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的10%以上。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做好首批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验收、初审、认定工作,稳步推进省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
二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建设。以历史为纽带,充分挖掘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内文物古迹、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古驿道等资源,将香港文物径、澳门世界遗产旧城区和广东南粤古驿道形成“古道游”的新旅游产品,构建形成一个极富特色和历史底蕴的“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系统。
三是加强粤港澳文艺精品、文创产品优质开发供给。继续做好粤港澳大湾区艺术精品巡演、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粤港澳粤剧艺术交流夏令营等活动,庆祝澳门回归20周年演出、经典粤剧大湾区巡演及进校园等项目。积极办好粤港澳文化合作第二十次会议,支持建立大湾区演艺联盟,共赴德国、美国等重点客源地开展大湾区宣传推广活动,打造大湾区文化整体品牌,并推动与旅游的结合。
四、关于服务一体化聚合
贯彻落实《广东省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实施方案》,按省政府分工方案和部署,积极配合交通、发改等有关部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以信息服务、标识指示、交通换乘等系统为重点,强化旅游公共服务的广度、深度、速度,进一步提升广东旅游服务的优质品牌影响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一)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一是结合高铁网络及全省高速公路体系建设,加强枢纽站点的旅游服务功能,实施旅游“最后一公里”景观、公共服务配套的优化工程,实现主要旅游目的地道路连接畅通;沿海、沿江城市积极推进邮轮、游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水上旅游交通网络。二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按照《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国家标准、《广东省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技术指南》及管理办法,将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建设纳入各地交通、市政设施建设中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建设,有关部门联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我省地市实施与国际接轨、增加多语种指示、突出区域人文特征和特色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优化建设。
(二)提升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一是加快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等旅游重点区域的无线网络建设,推进超高速无线局域网(EUHT)在景区的网络覆盖和应用;二是依托广东省“互联网+旅游”服务云,加快移动互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旅游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湾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开展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示范建设;三是加快各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进4A级以上景区游客集中区、环境敏感区、旅游危险区实现视频监控、人流监控、环境监测等动态监测;四是推动珠三角城市旅游服务中心体系化建设,打造区域旅游服务中心信息服务示范单位,加强中心间信息共享、互动,提高信息服务质量;五是加强旅游信息资源整合,夯实线上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基础,促进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旅游业态建设,开展景区门票预约、承载量监测预警、舒适度评价等示范应用。
(三)推进特色旅游公共服务。一是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旅游执法协作以及旅游安全保障和预警机制,协调处理区域内旅游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国际化示范协作平台体系;二是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通过政府交流、企业合作、客源互动等多种方式,实现广东旅游服务标准国际对接和共享;三是加强与港澳旅游部门、企业交流互访,在公共服务一体化对接的过程中实现技术平台、服务标准的输出共享;四是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口岸出入境游客多的特点,实施口岸旅游公共服务工程,加强属地与行业交叉管理,提升口岸旅游服务能力,打造广东旅游公共服务国际化形象窗口。
五、关于监管一体化联动
一是整合市场监管部门数据资源,完善跨部门涉旅信息共享,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目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示了我省旅游市场主体的数据信息,收集并公示各级政府部门各类涉及旅游信息4208条,成为企业交易、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支撑。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失信旅游市场主体跨部门协同监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营商环境。截至2018年底,我省旅游市场主体377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2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是打造纵向和横向的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督促粤港澳大湾区我省市、县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纵向体系,理顺执法职能,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推动市级“同城一支队伍”和县(市、区)“局队合一”体制建设。另一方面文化旅游、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多个行业管理部门横向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各自职责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旅游乱象。
三是加强粤港澳市场监管执法及消费维权合作,着力推进合作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及跨境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在重要旅游出入口岸,如罗湖口岸、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等出入境口岸加强旅游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野马团”。督促内地及港澳旅行社守法经营,严格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港澳地区的法律法规,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提高游客素质,优化团队结构。联合整治港澳游购物乱象,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依法查处香港、珠海、中山等地购物店以次充好、价格欺诈、诱导强迫购物等行为。查处各类无证、无照“黑社”“黑车”“黑导”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