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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064、20180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8-12-29 14:54 来源 : 广东省旅游局 作者 : 政策法规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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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广东省委会、农工党广东省委会:

根据12月17日召开的向省政协汇报2018年省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情况会议精神,对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省民宿业、促进广东省民宿业健康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我厅修改完善了答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再次答复如下:

一、省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

经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第20180064、20180113号提案(关于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系列提案)为2018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10件重点提案之一,省政协副主席袁宝成同志亲自牵头督办。省政协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把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得力措施,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为推动该系列提案更好地办理落实,由省政协袁宝成副主席牵头、部分省政协委员组成的专题调研组,以“发展乡村民宿业为抓手,促进我省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振兴”为主题,于6月至7月间赴我省梅州、惠州,浙江杭州、金华,福建武夷山等地市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个别交流等方式,深入不同类型的乡村民宿或乡村旅游点进行调研。调研组围绕我省乡村民宿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力发展我省乡村民宿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以政协广东省委员办公厅名义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李希书记,省政府马兴瑞省长等省领导对调研报告分别作出批示,认为报告对促进我省乡村旅游有很重要参考价值,要求相关厅局结合有关工作积极推动我省乡村旅游及民宿业发展。

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厅领导专程赴省政协向袁宝成副主席汇报办理情况,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省政协调研报告及提案的办理工作。一是加强提案办理的组织领导,要求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结合民宿发展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推进。成立由厅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案承办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二是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在与相关会办单位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起草制定《2018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提案的办理目标、职责分工、办理步骤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报省政协审定后印发各会办单位实施。三是注重沟通调研,增强办理实效。经办人员到省政协经济委就民宿发展和立法等方面面临的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召开《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座谈会,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等会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就民宿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组织提案单位代表到韶关和广州增城调研民宿,开展专题座谈。通过沟通、调研和座谈,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对提案建议内容逐条研究提出答复意见,确保提案中各项建议内容均有回应,落实措施务实有力。

二、落实办理省政协调研报告及提案建议情况

(一)关于加强领导、明晰职责,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指导和服务。

加强对民宿发展工作的协调领导,推动建立促进民宿发展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商解决民宿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积极推动民宿行业协会建设,今年10月广东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已正式挂牌成立,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和组织职能,强化协会对行业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等功能,推动民宿持续健康发展。

努力完善民宿法规政策。省人大2017年通过的《广东省旅游条例》明确推动民宿发展,规定了城镇和乡村居民开办民宿的权利、各级政府规划引导和鼓励支持民宿发展的责任、民宿经营管理制度等内容,并授权省政府根据实际制订民宿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及时将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列入2018年度内完成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目前《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送审稿)》已提交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管理办法明确了民宿的定义、管理原则、政府部门职责、开办条件和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将为我省民宿的健康发展、提质升级提供法治保障。

加大对民宿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广州、佛山、韶关、梅州、惠州等地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和评定标准,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当地民宿发展。推动设立各级乡村民宿旅游业发展基金,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借助广东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组织各地民宿项目进行路演和推介,组织旅游投融资机构到各地踩线考察,引导实力资本和优秀管理团队等要素参与乡村旅游、民宿开发建设。支持各地举办民宿招商引资推介会。

加强对民宿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送审稿)》第六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治安、消防、住建、旅游、工商等部门在统筹协调民宿发展、指导治安防范设施系统配置、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经营单位和业主开展民宿建筑结构安全鉴定和聚集空间布局、指导开展民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引导民宿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服务职责。第八条鼓励建立民宿行业协会,要求民宿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作用,制定服务规范,参与民宿等级的评定与复核,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产品推广、培训交流、争议协调等服务。第十条明确鼓励民宿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建设,对达到相关条件的民宿,应从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二)关于合理规划布局,打造精品民宿示范区域示范点,培育民宿产业集群。

一是以政策性文件加强规划引导。《广东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明确在重点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景区景点及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加快培育发展民宿。2017年1月印发实施的《广东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重点培育个性化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新业态。2017年3月出台的《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提出,要提升乡村旅游水平,大力发展特色民宿,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创业基地和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二是通过规章立法明确民宿开设区域范围,适当控制城镇民宿,鼓励引导乡村民宿发展。《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送审稿)》第四条明确民宿经营者可在城镇和乡村地区开设民宿;城镇开发边界内可开设民宿的区域,应具有人文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等特点,能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休闲体验,具体区域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对民宿经营管理的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组织编制民宿发展规划,提出民宿总体发展规模、区域分布、经营特色、保障举措等指导性意见。

三是推动打造精品民宿示范区示范点,培育民宿产业集群。对资源禀赋较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地区发展民宿予以重点支持,重点打造韶关丹霞山、惠州罗浮山、龙门山、增城白水寨、阳江海陵岛、潮州古城、梅州雁南飞等重点景区周边和古驿道、滨海旅游公路、南岭生态旅游公路沿线的乡村民宿集聚区,培育“丹霞仁家”、“清新人家”、“万家旅舍”、“农门客栈”、“潮汕人家”等民宿群品牌,推动民宿集聚区所在的镇村打造旅游风情小镇和旅游特色村。鼓励117个旅游扶贫重点村配套建设乡村民宿、餐厅等住宿餐饮设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按照《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引导民宿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建成一批“金宿”和“银宿”。

(三)关于塑造“广东民宿”好形象,促进营销推广水平提升和培育市场。

加强民宿主题宣传推广,将在全省旅游营销体系中,以乡村旅游为重点,以民宿为主题,融合民俗文化、非遗产品与创新品牌等,以“活力广东 心悦之旅”为主品牌,乡村旅游、广东民宿为子品牌,建立专门的广东乡村旅游品牌营销系统,打造广东知名民宿、特色民宿产品线,围绕关联资源与产业,研发乡村旅游文创产品,提升市场吸引力。今年9月,在举办“上山下海广东人游乡村”乡村旅游季活动中评选推出了首批十家“广东最美民宿”并在媒体上广泛宣传推介。以“形象+产品”为核心,以“线上+线下”为渠道,依据旅游大数据分析系统,针对境内外游客市场进行精准营销,通过创新策略和创意呈现,展现广东特色民宿与乡村的文化独特性与资源丰富性。引导民宿等住宿业利用互联网建立直接销售体系,充分利用第三方在线预订平台拓展营销渠道。支持各地举办民宿发展大会,如佛山举办民宿发展大会、阳江海陵岛举办2018中国南方民宿经济发展论坛、广州从化举办第四届全国民宿大会暨国际民宿从化峰会,塑造广东民宿好形象,提升影响力。在全省逐步实施“广派乡居”民宿行动、“引客下乡”出游行动、“乡村宴席”美食行动等系列活动,打造珠三角岭南水乡、粤东潮汕文化美食、粤东北客家文化、粤北南岭生态休闲、粤西海丝世遗文化5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吸引广大游客到乡村旅游、到民宿去住宿体验。

(四)关于加大民宿业人才引进培养和运营团队培育。

今年4月,联合省委组织部围绕“发展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振兴”主题举办研讨班,组织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分管市领导、旅游局局长及我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旅游扶贫重点村第一书记、重点乡村旅游企业负责人等90多人到浙江参加学习交流。联合团省委共同举办乡村旅游“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培训班,重点对有意向在民宿及乡村旅游领域有发展意向的创业青年、青年民宿经营者等新型农业经营者进行培训。广州、深圳、韶关、梅州等市也组织开展了相关主题的管理和技能知识培训。落实《广东省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广东省旅游人才发展的实施方案》,以旅游特色村村干部、乡村旅游项目负责人、民宿客栈经营业主为对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模式,着力培养一批包括民宿经营管理人才在内的乡村旅游带头人。到“十三五”期末,重点培养500名乡村旅游带头人。鼓励旅游规划师、策划师、设计师等下乡,支持乡村民宿规划、设计和建设。鼓励旅游企业结对帮扶,旅游院校及相关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积极引导大学生从事乡村旅游创新创业。

(五)关于完善民宿公共配套。

在宏观上争取将民宿等公共配套内容纳入政策法规,统筹指导全省做好此项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通过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百镇千村”提质升级行动,重点推动旅游扶贫重点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旅游特色小镇提档升级,完善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乡村旅游“八小工程”。省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要大力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四变工程”,推动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引导农业公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田园综合体等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旅游特色村和创建旅游风情小镇。2018全省全域旅游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新体系,包括完善“快进慢游”的全域旅游交通网络、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提升旅游综合服务智慧化水平。《广东省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数据中心、旅游观光巴士线路、旅游绿道的“一线一路三中心”公共服务体系。《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送审稿)》第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民宿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以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环境保护、全域旅游、“厕所革命”等为载体提升民宿公共服务配套水平。近年来,我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设施配套不断改善,村庄环境明显改善,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发展全域旅游是促进完善民宿公共配套、乡村旅游公共服务的重要抓手,目前全省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14个、省级创建单位48个,我们将发挥创建单位示范作用促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15以来开展的“厕所革命”,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厕所4610座,新三年“厕所革命”(2018-2020年)将新建和改扩建厕所2708座,突出实施乡村厕所革命示范工程。

(六)关于注重文化内涵,打造独特民宿文化品牌。

在民宿发展的文化特色方面,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办法》等文件,指导和扶持全省各地市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发掘文化内涵、激发文化活力,鼓励在保护性原则基础上,通过活化利用和创新转化,将传统民俗、历史人文、文化遗址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村落、古民居等文化元素及资源融入当地民宿的改造升级和创新建设中,为全省的民宿业发展增添新活力和动力。通过激活城乡居民的参与精神,成为民宿旅游体验中的人文元素,通过构建广东人文精神,形成原汁原味、具有风格魅力的乡村旅游、民宿休闲氛围。省住建厅从2016年开始发掘南粤古驿道遗存,使之串珠成链,并系统整理具有广东传统文化内涵和地理风貌特征的驿道文化,让古驿道活起来,使我省民宿业借助古驿道形成新的核心亮点。

根据《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我省重点打造“风情岭南”旅游品牌,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一是促进各地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发展条件,进一步优化文化旅游产品供需结构,扩大有效供给,培育新的文化旅游消费增长点;二是继续扶持和指导各地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创建文化旅游品牌,培育文化旅游龙头企业,着力提升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层次和品质;三是充分挖掘文化与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和开发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村落为支撑的传统村落休闲旅游线路,打造具有岭南文化特色和地方人文情怀的精品民俗项目;四是活化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资源,在有效保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支持并鼓励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旅衍生品;五是加大中华传统文化、岭南特色文化及各地市特色民宿品牌的宣传推广,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专此致函。衷心感谢你们对广东旅游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