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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第201802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8-06-12 10:45 来源 : 广东文化厅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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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函2018298B

 

 

苏忠阳委员

    提出的关于活化“非遗”文化元素,撬动创意产业加快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活化非遗元素的重视和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关注,所提建议很有建设性,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深度挖掘“非遗”文化内涵,推动“非遗”创意产业的市场化方面

(一)举办广东文化创意设计大赛。2018年,省文化厅将举办2018’广东(珠海)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依托广东岭南特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非遗等文化内涵汇聚创意设计资源,并通过大赛,对接文创产品开发各产业链,开发一批优质文创产品,打造一批文创品牌,激励文创企业开拓新领域、培育新市场,努力打造全省文化创意创新创业高地。


前,已印发通知开始实施。

(二)继续开展非遗跨界对话系列活动。通过跨界对话,搭建非遗保护专家、文创企业、设计师、新闻媒体和传承人等平等交流的平台,促进非遗与现代设计、现代生活的融合,提升传承人的创新能力,促进合作意向的达成,帮助传承人和非遗产品走向市场。

(三)进一步落实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传统工艺作为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发掘和运用其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中国工匠和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

(四)积极搭建非遗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建设省非遗网上展馆,为非遗项目搭建网上平台,实现网上展示非遗项目、非遗作品和网上交易等,同时将省非遗展示中心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已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二、借助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东风,打响“非遗”文化品牌方面

(一)筹划“中国粤港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计划在今年的粤港澳第十九次文化交流合作会议上,共同探讨“中国粤港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事宜,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一重大机遇,使岭南文化深度参与到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和“一带一路”建设中。

(二)开展2018粤港澳大湾区非遗周暨秋色巡游活动。计划在今年11月,邀请泛珠三角有关省份和港澳地区的非遗项目汇聚佛山进行展示展演,并邀请文化和旅游部作指导单位,进一步扩大广东非遗的宣传,打响广东非遗品牌。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活动具体方案。

(三)召开中国非遗品牌大会。计划在今年7月,召开中国非遗品牌大会,总结和分享非遗保护生动实践中涌现出“品牌打造”“品牌参与”示范案例聚集非遗的品牌项目和品牌传承人,抓住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品牌跨界等要素,讲述中国非遗故事、传播中国非遗魅力实现对非遗项目的赋能,促进传承人的成长,推动非遗的传承发展和创新。

(四)进一步落实“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明互鉴与民心相通,以非遗项目为主要内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打造“欢乐春节”“丝绸之路文化之旅”等重点交流品牌以及互办文化节等活动,积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同源共享的非遗联合保护、研究、项目交流等。探索和研究更多的措施方法,鼓励和推动民间对外开展交流活动。

三、分类分层实施可持续的“非遗”进校园教育机制,解决“非遗”文化元素挖掘与人才梯队培养问题方面

(一)进一步落实传承人群研培计划。联合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进一步落实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实施方案,依托高校、职业院校开展传承人群研培工作,帮助传承人群强基础、增学养、拓眼界,提升传承人群的传承能力、研创能力与协同创新意识,开启跨界合作与创意征程。

(二)继续实施非遗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建立完善覆盖全教育链的非遗进校园、进课堂体系,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高等教育,并设立部分非遗项目传统教育特色学校,推进非遗相关课程设计和教材的编写等工作。

(三)招募非遗小记者。通过在中小学招募非遗小记者,并组织开展非遗小记者系列活动,让小记者们近距离采访非遗传承人、体验非遗项目、感受非遗魅力、传播非遗知识、接力非遗传承让非遗深植于孩子们的内心,让孩子们成为非遗保护传承的“小火种”。

四、挖掘“非遗”项目的地域特色,借助文化生态区品牌运作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区建设方面

(一)牢牢树立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生态保护理念。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把非遗项目和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一起保护在古村落和老街改造中保留原住民,保护原住民的生活方式,避免传统村落、老街变成只有建筑和商铺、没有原住民的空心遗址,避免非遗失去传承基因、环境和土壤。

(二)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以我省现有的9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基础,进一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重视社区的承载作用,注重氛围建设,培育独有特色。进一步增加投入保护环境搭建平台提供机会,努力建设成为“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文化生态保护区

(三)研究制定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意见。拟制定出台文化创意企业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相关制度,在办公用房、用水用能以及项目路演、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等方面给予补助,拟对新建或扩建新增孵化器面积等情况,参照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补助办法给予补助。

五、设立政府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非遗”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方面

(一)加紧研究设立投资基金事宜,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等的扶持力度。拟提请省财政每年增加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文化+”行动、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以及引导扩大文化消费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包括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

(二)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非遗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进一步创新“文化+金融”,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落实已与有关部门签署的相关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试点,召开文化金融合作对接会议,促成社会资本参与非遗等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取得明显成效。

(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非遗工作站。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遗工作站的建设,发挥行业优势,促进非遗与其他行业的融合,促进非遗项目保护传承整体水平的提升,深挖非遗项目文化内涵,不断增强非遗项目学术实力和市场活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活化非遗元素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厅

                              201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