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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7073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7-09-08 14:21 来源 : 法规处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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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函〔2017〕375号(B类

 

 

吴杰庄委员:

    您提出的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一届五次会议20170730号提案(关于大力增强粤港文艺领域合作,共同推进艺团发展、提升艺术水平、开拓艺术家的发展空间的提案)收悉,提案结合实际,针对性强,有建议,有对策。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粤港文化交流情况

我省紧紧围绕加深港澳同胞对祖国的文化认同、服务大珠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积极推动对港澳文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粤港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深入。我厅与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先后签署了《粤港澳艺文合作协议书》、《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09-2013》、《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示范点工作协议书》、《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14-2018》等协议,推进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常态化创新化发展在省港澳办的指导下,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于2011年4月成立文化专业委员会,积极拓展民间文化交流与合作。2010年省文联建立了港澳委员交流合作机制,定期邀请港澳委员及部分文艺界代表共商粤港澳民间文化交流合作发展前景;省文联所属的戏剧、电影等12个省级文艺家协会2016年首次增加来自港澳地区的兼职副主席人选,为三地文艺交流搭建了更便捷、更通畅的交流渠道。

2.共同打造品牌项目,惠及两地民众。近年来,粤港文艺界密切合作,打造了一系列具有良好口碑的文化交流活动品牌,既为两地观众提供更多优质文化项目,也通过交流互鉴不断提高艺术水平。粤港澳及北京联合创作大型现代舞剧《情书》并在粤港澳三地巡演,广东歌舞剧院与香港舞蹈团共同排演的舞蹈诗《清明上河图》赴美国、加拿大演出,成功以粤港文化合作为品牌,向北美地区主流社会推介了中华优秀文化;两年举办一次的“粤港澳粤剧群星会”汇集三地粤剧精英,共同推动粤剧艺术的传播传承;“粤港澳台魔术交流展演”至今已成功举办三届,包括粤港在内的各地优秀节目轮番亮相,促进魔术艺术繁荣发展;“四洲杯”粤港澳粤曲演唱大赛已连续举办十届,在粤港澳地区影响较大。

3.共襄盛举,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粤港文化界共同举办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利用展演等活动平台促进粤港文艺界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增进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我厅组派大型原创舞剧《沙湾往事》在香港文化中心大剧院连演3场,粤剧《梦·红船》在香港大会堂连演2场,广州交响乐团联合中央歌剧院及港澳合唱团在香港文化中心音乐厅举行“1997大合唱——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音乐会”观众反响热烈。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多年努力,粤港文化交流已取得显著成绩,有力提升了区域文化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合作项目大多集中在珠三角,其余地区亮点不多,社会、民间、企业的力量调动得还不够充分。二是港澳特区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粤港文化艺术界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已很密切,但社会各阶层特别是香港青年人群对粤港文化合作的认知仍然不足,文化认同感不强,未能很好地参与或分享文化交流合作成果。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大力推进粤港文艺合作,积极拓展两地艺术合作空间,扩大交流合作层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粤港文化融合与创新。

1.关于第一点“扶植粤港具潜质的艺术家艺团,培育卓越发展”,近年来,我厅重视加强粤港两地艺术人才培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教育、培训活动,为粤港艺术人才提供学习机会与交流平台。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从艺术教育层面加强与港澳的互动,积极策划举办了“粤港澳青少年粤剧夏令营”、“粤港澳台青少年中国舞交流夏令营等活动,进一步推进粤港两地青少年文化交流,增进两地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共同打造优质艺术人才队伍。从2014年开始,广东粤剧学校开始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专业学生,加强了三地之间的文化交流,为粤剧艺术培养后备力量。广东省演出有限公司、香港中英剧团及澳门戏剧农庄共同开展“粤港澳戏剧交流计划”,为三地青年编剧人才开展培训课程。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粤港艺术人才的培育与扶植,一方面对民众进行普及性艺术教育,另一方面发掘具潜力的优秀人才、团体,并给予更多交流、学习及参与重要粤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同时积极推动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及优秀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促进人才成长,项目成熟。

2.关于第二点“推动粤港两地的艺术行政交流,促进两地艺团相互合作及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自2002年建立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以来,粤港文化交流往来不断。今年6月初举办的粤港澳文化合作第十八次会议上,三地达成数十个合作项目,其中包括多项文艺团体交流互访及合作。粤港艺术团体已从简单的临时性合作逐步进入长期性深度合作,更深入地了解双方的管理、制作、宣传等环节,取长补短,从而提高本团的艺术水准及运营水平。“粤港澳现代舞联盟”在三地现代舞团体成功赴德国、韩国、澳大利亚参加国际知名舞蹈节的基础上,计划拓展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文化交流;“粤港澳青年戏剧交流合作计划”签署第二阶段合作意向书,粤港澳合作方共同制作剧目并计划在三地巡演。今后我厅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粤港文艺团体交流与合作,推动粤港艺术团体共同参与境外知名品牌文化活动,学习借鉴境外先进管理、营销理念,促进文艺团体发展。

3.关于第三点“关注粤港两地艺术环境,因地制宜提出相应的政策支持民间艺术发展”,及第五点“加强粤港各艺术团体、其他民间及地区组织的联系”,我厅将进一步完善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建设,强化各合作小组的协调沟通,通过频繁的互动交流、研究探讨,进一步构建更加紧密和完善的工作网络。省文联将依托现有港澳委员交流合作联系机制,不断探索并完善港澳民间文化交流和交往的长效合作机制,拟在换届时适当增加香港委员数目,积极吸纳港澳地区优秀文艺界人才加入,不断推进两地今后在各文艺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另外,我省将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与合作,通过协商合作努力探索并完善粤港两地政府及民间文化艺术交流沟通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渠道,共同开拓文化交流空间的有效载体,努力打造和培育对港交流新品牌项目。

4.关于第四点“扩阔参与群众,开拓艺术空间”,我省目前拥有广东艺术节、广州艺术节、广东现代舞周、广东国际青年音乐周、连州国际摄影年展等一批知名文化品牌活动,在邀请境外艺术家及团体参与,加强业界交流的同时,也推出一系列惠民措施,让群众得以轻松享受文化盛宴,在社会上营造良好艺术氛围。未来我省将进一步整合省内文化资源,在现有基础上精心策划组织对港交流的重点项目和品牌活动,坚持把交流重心放在基层,面向青少年,使交流活动更接地气,更利长远。与港方共同组织优秀文化项目在香港回归、国庆等重大庆祝节点进行展演,推动粤港文艺界务实有效的文化交流,

再次感谢您对粤港文化交流工作的关心支持,并请继续关注和多提宝贵意见。

 

 

                            广东省文化厅

                          2017年87

 

   (联系人:林海燕;电话:0203780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