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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对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15077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 2015-09-10 10:45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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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函〔2015〕307号B类


黄小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的提案”(第20150779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重视。省文化厅对此高度重视,经会省委宣传部,现答复如下:
广东是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现代革命策源地和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保存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和特色鲜明的文化艺术门类,是我省发展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的重要基础。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粤东西北地区因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发展地方特色文化方面尚有欠缺。近年来,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文化强国、文化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将粤东西北地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保障文化民生、提升艺术创作水平、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发展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交流合作、培养文化专业人才、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扶持。
一是积极营造政策环境。2013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对加快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提出要求,并在此后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年度专项考核,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粤东西北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视。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省文化厅在2013年12月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文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完善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帮助提升艺术创作生产水平、促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着力加强文化队伍建设等十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措施。2014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特色文化品牌、打造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等系列任务,省文化厅与省财政厅联合转发此文至省内各地市贯彻执行。
二是大力扶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结合“全面实施文艺精品战略”,支持引导各地挖掘地方特色文化题材,近年来创作出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文艺精品,如汕头市创作的潮剧《风雨红头船》、《濠城风云》,梅州市创作的山歌剧《合家福》,河源市创作的歌舞史诗《古邑情·客家亲》等,这些剧目都因题材独特、地方特色浓郁受到了省内乃至全国戏剧界的关注和观众的欢迎。在迄今已举办十二届的省艺术节舞台上,涌现了300多台本土优秀剧目,其中约一半以上为地方戏曲。2014年底开始,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联合实施“广东省百台地方戏发展扶持计划”,主要扶持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含民营院团)创作、复排、演出的各种地方戏优秀剧目及其惠民演出。
三是着力培育群众文化品牌活动。近年来培育的岭南民俗文化节、广东省客家山歌赛、广东省潮乐大赛、广东省粤曲私伙局大赛等品牌性群众文化活动,依托粤剧、粤曲、潮乐、客家山歌等地方文化资源,糅合书法、兼职、描绘、民间艺术巡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好地体现和传承了岭南文化特色。此外,在举办20多年的群众艺术花会活动中,省文化厅通过设置主办地点、协同创作、奖项评选等渠道,不断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有效地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
四是重点扶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近年,省文化厅每年组织推荐我省优秀文化产业项目入选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已有大型岭南歌舞史诗《河之源》、广东汉剧“周五有戏”大观园、中国大涌红木文化博览城、广东千年瑶寨等地方特色产业项目成功进入。2014年起,省文化厅连续两年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单位举办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活动,一批文化产业项目成功获得银行授信,金融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专业人才帮扶培养。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结合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十百千工程”、岭南青年文化英才工程、岭南名家工程、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评选等全省性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对地方文艺人才的培养推介力度,一批地方优秀艺术家获得荣誉称号。举办各类文化骨干培训班、民营剧团戏剧表演培训班、青年编剧培训班等,常年组织专家深入到基层艺术剧团,对创作、表演等进行指导辅导。支持、推动地方与高等艺术院校及专业团队合作,提高地方戏曲从业人员的表演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离满足欠发达地区群众文化需求、实现全省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目标,依然存在较大距离。根据您的意见建议,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了粤东西北地区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建设的各方面情况,会同省委宣传部提出了下一步加强扶持的措施,主要有: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奖补扶持”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粤东西北地区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全达标建设。加强基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专项补助,促进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保障机制。开展文化场馆评估定级,组织专家到欠发达地区基层文化馆站进行巡回指导,推动各地文化场馆科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服务。引导和扶持基层文化馆、图书馆创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全民阅读推广品牌、周末公益讲座品牌、数字图书馆服务品牌等。建立完善文化志愿者队伍,统筹指导乡村文体协管员的组织管理。在省组织开展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巡演、文化志愿者义演等惠民演出、全省性定期举办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中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提供帮助,加强引导,依托当地各类文化场馆,为基层群众自发开展小规模、多样化的群众文化活动创造条件,保持群众文化活动广泛性和常态化。
(二)推进艺术创作工作
    深入实施“广东省百台地方戏发展扶持计划”,大力展示、宣传、推广优秀地方戏曲作品。选派优秀主创人员、专家进一步深入生活,与基层文艺院团积极对接,分门别类地进行辅导指导,挖掘、提炼地方特色题材,打造新作品,提升基层院团的创作演出水平。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组织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开展巡演,支持鼓励地方戏院团参加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大对民营地方戏曲院团的扶持力度,将更多的民营地方戏曲院团的优秀剧目纳入省艺术节、全省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巡演等重要文艺品牌活动,提高民营地方戏曲院团的艺术生产和创新能力。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地方戏曲重要资料、剧目的音像出版工作。支持群众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活动,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群众文艺创作蓬勃开展。
(三)培养地方文化专业人才
帮助粤东西北地区建立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文化领域和门类的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培训工作,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帮扶地方开展培训等方面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实施《广东省文化系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督促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文化人才培养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支持并组织省属文化艺术机构通过“结对子”帮扶、课题研究、项目合作等方式,与地方共同推进艺术创作,提升本地人才艺术创作能力。倡导“柔性流动”和“人才共享”等灵活引才方式,引导高端人才对地方特色文艺类型进行专业指导。建设完善省文化系统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为粤东西北地区专业文化人才业务能力提升提供培养阵地。依托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开展地方戏曲、稀有剧种培训学习,推动传统艺术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落实扶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粤东西北文化资源优势,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等结合,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为优质项目争取资金、政策等支持。帮助整合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重点发展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玩具业、娱乐业、演艺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组织开展地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情况调研,根据对应职能做好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工作。继续争取金融机构对文化领域的支持,扶持地方特色文化企业和项目发展。
(五)扩展对外文化交流
创新我省对外文化交流项目选择机制,通过“欢乐春节”、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等平台,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立足本地文化特色,策划组织各类型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岭南文化影响力。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在演艺、文化网络资讯、文物博物、公共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等方面扩大对外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
此外,我们还将进一步做好协调推动,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关注岭南特色文化建设,促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再次感谢您对广东文化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省文化厅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