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目录导航 > 建议提案答复 > 政协提案

广东省文化厅对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150326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摘要)

时间 : 2015-09-10 10:37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文函〔2015〕275号


林勇委员:
目前,除广州市已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外,我省汕头、湛江、江门、阳江等市党委政府均明确提出了加入到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的申请,于2014年就制定了市一级申遗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委或市政府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正在积极开展申报材料编制等准备工作。
今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广东省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至相关申遗城市人民政府,对全省海丝申遗工作的目标、任务、经费、措施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我省5个城市拟申遗的史迹点都已确定,国家文物局要求9月1日前提交的申遗材料清单也已编制完成并上报我厅。与此同时,几个城市还在同步委托了相关专业单位开展申遗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此外,我厅不断加强海上丝绸之路保护与研究工作。一方面,我厅在全省范围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文物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初步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共收集整理全省海上丝绸之路史迹近八百处,正在着手汇编出版相关书籍;另一方面,我厅于去年成立了“广东省海上丝绸之路遗迹保护与研究专家组”,并于去年组织专家相继对湛江、汕头、江门和阳江等地的申遗史迹点进行考察和论证。

 
                                  广东省文化厅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