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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对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50178号的答复

时间 : 2015-09-10 10:33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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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函〔2015〕285号B类


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广东文化软实力的提案》(第20150178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文化建设的关心重视,经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体育局、省旅游局以及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政府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广东文化软实力顶层设计
一直以来,广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2009年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和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广东省提升文化软实力的目标、内涵和要求。201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近年来,我省在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2015年5月,省文化厅联合省旅游局、中国人民
银行广州分行印发了《关于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广东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2015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5〕17号),提出建设具有广东风格、全国领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下一步,省文化厅将进一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增强我省文化软实力。
1.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推动文化与旅游、金融等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文化金融合作对接,帮助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
2.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全力落实省政府文化民生实事任务,完成省、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实现《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提高“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质量,组织开展文化馆站评估定级和效能提升巡回指导工作。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培育文化志愿者和公共文化社会组织。实施《广东省文化厅信息化建设规划(2014-2020年)》,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
3.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省文化厅、省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依托各类节庆、会展活动,搭建文化旅游宣传平台,发挥“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广东国际旅游博览会”、“深圳文博会”等重点国际文化和旅游展会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文化旅游企业到境内外参加各类文化旅游博览、推介活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指导与扶持。
二、关于加强文化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力度
省文化厅高度重视对优秀岭南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发展、弘扬工作。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丰富,已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弘扬工作:
1.注重文物的保护与研究。加快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加强对抗战遗迹、中央苏区史迹的保护,配合省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开展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我省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和地下文物埋藏区评审。继续推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提升文物资源效能。如关于我省名人故居保护工作,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全省名人故居436处,大部分已经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其中一些重要的名人故居已经公布了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厅将进一步加大了对这些名人故居的维修保养、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和展示利用工作。又如关于陈璘相关遗迹保护工作,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省对其进行了调查与保护,目前有关陈璘保留的遗迹有云浮市的龙崖陈公祠、陈璘军营遗址、陈璘家族墓、汕头市南澳县总镇府遗址等,其中龙崖陈公祠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再如关于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遗迹,中山文献馆于2002年被广州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于1964年的中朝人民血谊亭被列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加以保护。
2.推进我省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做好“南海I号”发掘保护和“南澳I号”出水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汕头、江门、阳江、湛江完成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和申报文本起草工作。争取启动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广东省文物保护科技中心项目建设。计划举办一次“广东省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拟邀请国家文物局领导、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和兄弟省市单位到我省指导工作。继续加强对全省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宣传推荐,组织各大媒体进行系列报道,同时以省博物馆和沿海地方博物馆为依托,举办相关专题展览。
3.全面实施旅游文化振兴工程。省文化厅与省旅游局继续深度挖掘岭南文化内涵,以地域特色鲜明的建筑、方言、饮食、音乐、画派、演艺等为载体,把文化元素渗透到旅游业发展各环节,充分展现岭南独特的生活方式、民俗风情以及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提升广州、潮州、佛山、肇庆、梅州、中山、雷州等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价值和城市品位,开发广州北京路等50个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丰富的特色文化旅游街区。深度开发韶关南华寺、云浮国恩寺、潮州开元寺、广州光孝寺、德庆龙母祖庙、揭西三山国王祖庙等宗教文化资源,打造10大宗教文化旅游圣地。深度挖掘赵佗、冼夫人、六祖惠能、洪秀全、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叶剑英、李小龙等名人文化旅游资源,打造100个名人文化旅游品牌。加大粤剧、潮剧、梅州客家山歌、广东醒狮、揭阳英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力度。
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进步和文化改革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程度不断提高。例如在扶持建立民间粤剧群社方面,省文化厅近年鼓励开展粤曲私伙局活动,自2012年起成功举办两届全省性的粤曲私伙局大赛,目前正在筹办第三届。大赛通过民间层层选拔,有效地鼓舞了各地粤剧粤曲爱好者的参与热情。又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面,省文化厅2013年评定第一批共28家从事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的地方特色企业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并进行扶持,共涉及2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示范基地的建设发展为非遗保护探索了新的路径,为发挥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发挥了作用,目前已启动第二批基地的申报工作。又如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方面,我省充分依托海外华侨华人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特别是东南亚岭南华侨较为聚集的地区,以粤剧为主的“走出去”活动尤为频繁多彩。
    但我们也认识到,现阶段我省文化建设主要依靠财政资金,贵委提出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系列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性与前瞻性。今年省文化厅草拟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代拟稿)》,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并提出有关措施。接下来,省文化厅将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社群和地方企业的作用,构筑文化发展的合力。
四、关于加强广东文化对外交流、宣传
《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将“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作为“文化强省建设十项工程”之一,提出了明确任务和目标要求。广东是全国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的主力省,对外对港澳台双向文化交流批次人次均名列全国前茅。近年来我省与文化部“省部合作”工作顺利进展,在省外办的支持与帮助下,配合在海外多国建立了中国文化中心,同时注重对东盟地区并配合省主要领导出访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通过“广东文化周”品牌,有效增强了岭南文化在海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吸收提案中的有益建议,深入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深化改革创新,突出科学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机制调动全省各地参与对外文化交流、对外文化贸易工作的积极性;研究出台鼓励政策寻求实现资源整合以及各级财政资金对对外文化交流、对外文化贸易工作的更大投入;鼓励引导地方企业与涉外机构建立长效交流合作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
2.密切各方合作,强化品牌建设。落实央地合作项目,开展“欢乐春节”品牌活动,积极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合作共建,借助文化部平台,扩大影响力,提高交流层次。
整合省市资源,打造广东文化品牌,继续实践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种方式运作”的活动机制。
3.利用外交渠道,拓展交流领域。进一步加强与省外办的合作,充分发挥新加坡—广东合作理事会、韩国—广东发展交流会等对外交流平台的作用,积极利用领馆、国际友城、民间友好组织等外事渠道平台,举办高水平的演出和中外艺术交流活动。同时注重建立与外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各国驻华使领馆的友好合作关系。
4.注重环节要素,强化平台作用。我们将继续积极支持并指导各地举办一批大型国际性活动,吸取成功经验,不断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国际品牌,以吸引国际优秀艺术产品参与交流互鉴。如省体育局提出“把举办各类国际、国内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纳入省政府即将制定出台《广东省全面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省文化厅会加强与省体育局的交流合作,将我省优秀文化向外推广。同时,使岭南文化艺术通过一系列国际艺术平台推广宣传出去,扩大岭南文化的对外影响力,争取更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5.打造发展平台,推动文化贸易。省外办将充分利用APEC商务旅行卡这一服务平台,为“有实力、有规模、有需要”外向型文化贸易企业的相关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全力协助其“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同时以深圳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为龙头,带动全省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发掘具有良好基础与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及项目,提供政策、渠道等支持,打造广东文化精品,推动艺术院团和文化企业要在国际文化市场上参与竞争,提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竞争力,宣传传播中华文化、岭南文化的独特魅力。
再次感谢贵委对文化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省文化厅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