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相关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请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公示,下列2家4A级旅游景区调整范围及更名:
1.韶关市云门寺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更名为“韶关市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景区面积由6.95平方公里调整为3.21平方公里,调整后景区东至云门村委坝背村,南至狮毛岭,西至云门寺,北至云门山慈悲峰顶。
2.东莞市松山湖生态景区面积由72平方公里调整为12平方公里,调整后景区东至湖岸路西侧,南至滨湖南路南侧,西至志诚路,北至沁园路。
特此公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