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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博物馆共建项目的公告

时间 : 2021-01-12 15:05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广东省博物馆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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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辖区内的各相关博物馆:

为推动解决广东文博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发展的客观需求,辐射提升广东文博事业发展水平。经研究,广东省博物馆于2021年继续开展与广东省县级及县级以下基层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共建工作。充分发挥广东省博物馆的优势,以智力支援、业务建设为主,其他方式为辅,促进与深化广东省基层及非国有博物馆之间的业务交流和项目共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共建对象

(一) 广东省县级及县级以下国有博物馆;

(二) 经广东省文物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国有博物馆。

二、 共建原则

(一) 全面覆盖。全省所有县级及县级以下基层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实现共建工作全覆盖。

(二) 突出重点。资源向基础相较薄弱的基层博物馆,特别是非国有博物馆倾斜。

(三) 发挥优势。发挥广东省博物馆在业务、人才、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共享不同单位之间的比较优势。

(四) 持续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设计帮扶方案,帮助共建对象解决实际难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 工作任务

(一)业务咨询。提供博物馆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提供博物馆运行评估咨询服务;提供藏品征集与管理业务咨询服务;提供陈展工作咨询服务;提供教育推广工作咨询服务;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咨询服务;提供博物馆运营咨询服务;提供博物馆网站、多媒体建设等方面咨询服务;提供博物馆制度建设咨询服务。

(二)技能提升。展览提升方面,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点,发挥共建博物馆的特色资源与比较优势,以传帮带方式合作策划展览,视展览质量引入广东省博物馆或推介外馆展出。人员培训方面,组织文博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共建博物馆人员到广东省博物馆在岗跟班学习,合作方式另议。资料信息方面,整理广东省博物馆出版的各类专业图书及出版物,赠送共建博物馆。

(三)活动策划。策划教育活动走入共建博物馆;协助共建博物馆策划教育项目和学术活动;协助共建博物馆策划公共服务及观众调查方面的活动。

四、 工作流程

项目申报。有意申请共建的博物馆应根据本馆工作实际,确定共建类型,填写相应附件材料,于2021年2月5日前报送至广东省博物馆。

项目评审。广东省博物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每年确定5-8项共建项目,并于2021年2月底前公示结果。

合作共建。签署共建协议,推进共建工作,单个项目共建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项目评估。2022年上半年组织对2021年共建项目的结项评估。

注意事项。申报单位一次只能申请一项基层博物馆共建项目。已申报开展共建项目的博物馆须通过结项评估后方能继续申报本年度项目。


联系人

黄苏哲      020-38046805

车智斌、卓越   020-38046803

邮  箱:gdmoffice@163.com


附件:广东省博物馆共建项目申报表.doc




广东省博物馆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