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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0-03-12 15:04 来源 : 本网 作者 : 资源开发处 编辑 : 资源开发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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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努力实现乡村文化振兴、产业振兴和村民增收,现决定开展第二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荐认定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是指依托古驿道、历史遗存、革命遗址、传统村落、传统技艺、民俗风情等文化遗产和乡村旅游公路、旅游风景道等,将乡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特色集市、体验活动、民宿客栈、特色美食等旅游元素进行有机串联,成为具有乡村特色并配备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乡村旅游线路。

(二)推荐线路需明确主题,且具备旅游观光、研学教育、休闲体验等功能,对游客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

(三)优先推荐红色革命、南粤古驿道、扶贫惠农等主题的线路和能够串联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国家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或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等乡村旅游品牌的线路,同时每条线路需串联4个以上游览点、5个以上粤菜美食点、2个以上特色酒店民宿。

(四)精品线路要特色鲜明、资源丰富、切实可行,且食住行购等所需服务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每条线路的长度以3至10公里为宜,最长不超过20公里。

二、报送要求

(一)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3-5条成熟的线路。推荐线路由各地市结合当地乡村旅游资源的实际情况统筹打造,可跨越不同县域。所报线路与我厅公布的红色旅游线路、历史文化游径等重合的,需另行注明。

(二)每条推荐线路报送材料包括:线路名称、线路主题、线路简介、串联点(游览点、美食点、民宿点)介绍、线路长度、线路图(标注串联点)、服务配套设施(含食宿点联系电话、厕所及道路标识标牌等)、线路二维码以及其它与线路有关的照片等佐证资料。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于2020年4月30前,将线路推荐报告、推荐表(附件1)和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各一份)报送我厅,同时附U盘报送电子版。线路推荐报告应附线路一览表(附件2),对推荐线路予以排序。

(四)我厅将对各地推荐线路进行材料审核、评审及认定公布,对最终认定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的,将给予资金奖补和统筹宣传推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是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促进我省乡村旅游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力抓手,是提升我省乡村旅游发展质量的有效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

(二)积极行动,丰富内容。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摸查挖掘具有当地地域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同时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将现有旅游景点景区、自然保护区、文化遗产、民宿、农家乐等纳入线路资源,高标准、严要求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三)完善配套,择优推荐。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线路的标识标牌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我厅对标识标牌制作不作统一规定,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地域特色,本着乡土化、节约化、明晰化、便利化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立标识标牌和导览图。在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过程中,各地要做到精益求精、择优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荐书.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3月11日

(资源开发处联系人:罗泽平、王晓宇,电话:020-37803853、020-3780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