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季度,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17宗,涉及9家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和8名旅游从业人员。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以上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纳入旅游经营不良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1年(自2018年7月5日--2019年7月5日)。
附件:2018年第二季度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表
广东省旅游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