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125号)、《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委托行使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职权事项的通知》(粤旅管〔2018〕18号),自2018年4月10日起,广东省旅游局将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及变更相关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地级以上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施。
委托机关可视情变更、暂停或终止委托关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