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粤府办〔2016〕35号,以下简称《通知》)。
广东省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和整治工作,将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作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的重要抓手,特别是针对全省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一系列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行动。2015年,全省各级旅游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共计1101次,参与单位达563个(次),旅游部门检查各类涉旅企业5316次,检查团队导游2004人次,依法对44宗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当前我省旅游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向好,但市场整治任务依然繁重,创新和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十分必要。
《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精神,围绕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这一核心任务,从切实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全面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8项任务,不仅涉及全面,而且要求具体;既突出问题导向,又体现广东特色。
《通知》在强调各级地方政府承担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并公开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并明确了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运输、文化、税务、质监、价格、商务、通信、网信等政府部门在旅游市场治理方面的具体职责,表明旅游监管已从行业监管走向综合治理。
针对我省港澳台游存在的问题,《通知》提出要主动加强与港澳旅游部门的交流合作,联合打击跨境旅游违法行为。同时,广东还将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大数据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监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开展市场监管。依托省电子政务云平台搭建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整合分析旅游市场运行数据,开展舆情信息监测,实施精准治理,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下一步,省旅游局将以《通知》的出台为新契机,做好对内容的逐项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部门、牵头人和落实时间,积极开展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推动我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