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演艺中心(含群众艺术馆)项目经各方共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于2014年11月完成工程建设。对照工程建设的最新规范,项目于2015年上半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整改,先后通过了主体、节能和机电等分步验收,并于2015年7月进行了第一次消防报验和整改,各项验收工作有序推进,争取尽快投入使用。
该项目位于广州大道,项目包含一个拥有1155座位的大剧场,舞台台口宽度及舞台纵深较大,能满足大型歌舞、音乐和戏剧等各类文化活动所需,基础设施达到目前文艺演出场馆的较高标准,具有较好的硬件优势;该项目地处广州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建筑物辨识度高,地缘优势明显。项目建成后将依托多家文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创作、演出和交流活动,该大型文化设施与我省主要文艺单位、团体的结合,将形成一个富有代表性、创造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综合体,助推文化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