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14宗,涉及10家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和5名旅游从业人员。经研究,我厅决定对以上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1年(自2018年12月3日--2019年12月3日)。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表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