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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音话丝路”阿拉伯首席演奏家室内乐》 音乐会)

时间 : 2020-02-11 11:35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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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演审〔2020〕64号


许可事项

涉外营业性演出

事项类型

举办

申请单位

广州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演出名称

《“音话丝路”阿拉伯首席演奏家室内乐》 音乐会

演出类型

音乐会

主要演员(团体)

Mhd. Maias Alyamani等(全体演员名单附后)

演员人数

5人

是否属于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

外国人数

5人

出入境日期

2020-04-26至2020-04-30

停留时间

5天

演出日期

2020-04-28至2020-04-29

演出场次

2场

演出场所名称

广州大剧院;佛山市演艺中心

演出场所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一号;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城祖庙路22号

备注:

1.请于演出举办日期前持此决定及相关材料到演出所在地县(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并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现场监管工作;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在申请单位、演出人员及内容“三不变”的情况下,需增加演出地(场次),可到增加演出地(场次)的县(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2.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3.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提交相关合格证明。

4.请即时至外事部门办理邀请确认函,以免影响签证办理。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