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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出台 港澳导游及领队可在横琴执业

时间 : 2019-09-18 15:22 来源 : 南方日报 作者 : 南方日报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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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人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据省人社厅消息,推进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横琴新区换证便利执业,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是以点带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整体工作的先行先试,促进港澳导游和领队逐步融入内地就业创业。


  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经申请同意参加珠海横琴旅游主管部门的培训认证后,换取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方可执业。取得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的导游及领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民币,下同)。


  方案还明确,对持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在横琴执业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当年度带团满30天、满45天且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3万元。


相关链接: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