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旅游资源普查省级技术服务保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C202305)是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ZYC202305
项目名称:旅游资源普查省级技术服务保障
预算金额:70万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
(一)协助组织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16个地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开展中期检查调研和普查人员培训工作;
(二)协助组织完成第一批、第二批10个地市旅游资源普查成果省级评审验收;
(三)协调完成“广东省旅游资源普查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并下发各地市开展数据录入等工作;
(四)协助完成“广东省特品级旅游资源库入库名单遴选办法”拟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五)协助完成《广东省特品级旅游资源库》建设;依据入库遴选办法,对已完成省级评审验收的特品级旅游资源经专家评审后形成首批入库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旅游规划、管理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10日公告之时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访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http://whly.gd.gov.cn/)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响应人于2023年5月17日24: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801室;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20-3780342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
我厅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邀约和合同订立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我厅在官网设置“采购信息”专区,用于发布非政府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我厅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解释原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20-3780342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邮政编码:510000
附件:2023年度旅游资源普查省级技术服务保障项目附录文件.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