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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2020—2021年度博物馆运行评估项目邀标函

时间 : 2022-07-20 10:09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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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我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分配的有关规定,博物馆运行评估结果是免费开放经费的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广东省2020—2021年度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相关项目经验的单位承接《广东省2020—2021年度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项目》,有关需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我厅分别于2016年、2019年开展了全省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运行评估工作大致每三年开展一次,为公平、公正、合理的评估全省博物馆近两年的运行情况,为今后三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分配和制定广东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提供依据,我厅委托开展广东省2020—2021年度博物馆(纪念馆)运行评估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依照博物馆运行评估标准对全省中小博物馆进行综合评估,一馆一策,在此基础上编制广东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

二、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450000元。

三、相关要求

(一)承担单位的基本要求:应当熟悉博物馆运行情况全国性或全省性行业组织和企事单位,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工作业绩;

(二)出具博物馆运行评估报告:评估全省未定级的博物馆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所有工作。经统计,全省需要参加评估的博物馆共有约260家。按照博物馆运行评估标准,设计运行评估系统,对接国家相关数据库,组织博物馆开展填报。初步估计每个博物馆需要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400项左右。需要组织专家对这些数据和材料进行逐项评分,一馆一策,并出具综合评估工作报告。

(三)编制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在此基础上,编制广东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明确提升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期限和保障措施等,提升任务应当明确博物馆数量和质量提升指标要求,以及设施设备提升、藏品保护提升、陈列展览提升、教育传播提升、科研人才提升、服务管理提升等内容提升的指标要求。

(四)完成时限:评估工作应当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提升计划应当在2022年10底前完成。

四、投标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在7月27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工作方案(包括工作保障、实施步骤、计划时间安排及要求)、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协会法人证书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公司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材料发送至邮箱wl_gdwltbwgc@gd.gov.cn。

我厅对投标采取比较工作方案和报价的综合比较方式确定承接方。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