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省文化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职能实际,省文化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夏季消防宣传教育与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检查专项活动的有序开展,结合我省文化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文化系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通过开展夏季消防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好直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歌舞娱乐、公共文化、艺术品市场、文保单位和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的文化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使文化单位加强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健全安全生产台账,有效预防和减少文化经营场所的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我省文化市场平安、有序、健康发展。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一)阶段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日,各地文化系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明确宣传及整治要点。
2.全面宣传整治阶段。时间为6月1日至8月25日,由各地市组织直属单位和辖区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歌舞娱乐、公共文化、艺术品市场、文保单位和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人员对人员密集型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3.总结阶段。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5日,各地文化部门在完成阶段目标任务的情况下,报送相应工作情况和资料。
(二)治理内容
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地文化部门要统一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成效,积极推进各文化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推动安全文化作品的创作与宣传。
2.加强日常巡查与检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以公众聚集文化场所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属地文化单位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各地文化部门要对所管直属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检查直属单位是否证照齐全,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批;分管负责人及重要岗位、消防值班室工作人员是否清楚自身职责,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能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单位内部是否有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情况等。
(2)单位、场所是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签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人员岗位责任制、职责分解落实到人,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进行培训。
(3)场所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奖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档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并将以上主要制度在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张贴、悬挂。
(4)场所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是否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疏散演练。
(5)场所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是否按照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或其他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规范;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7)场所单位安全生产台账资料是否建立健全。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编制检查表,实行对表检查,并认真记录督查检查时间、地点、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的隐患(问题)、抄报相关部门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形成台账与总结报告一同上报。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生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执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应急防范。各地、各单位切实抓好文化场所(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工作。一旦文化系统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危害和降低负面影响。
(四)认真做好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文化系统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宣传与治理情况,形成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