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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旅游局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

时间 : 2017-06-14 10:47 来源 : 肇庆市旅游局 作者 : 肇庆市旅游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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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肇庆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了要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健全惩戒和约束失信行为机制,同时要构建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市旅游局张丽文局长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诚信建设,健全信用奖惩联运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旅游市场信用环境,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了加强全市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一是在各县(市、区)旅游行业全面推进失信联合惩戒。


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及时向同级人民法院推送辖区内星级饭店、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游社及获得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信息,向同级人民法院获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推送至辖区内的旅游企业。


要及时将被吊销导游证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工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二是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


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建立健全信用公示机制,推动旅游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制度。要建立完善旅游失信“黑名单”机制,按照《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大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和旅游不文明信息的采集公示制度,并按要求逐级上报。


要逐步健全旅游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完善旅游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及信用档案,探索建立健全旅行社、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等旅游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


三是加强旅游诚信宣传教育。


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加大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导游、领导人员旅游诚信教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充分利用“5•19”中国旅游日等公益宣传日,在全行业深入开展“诚信活动周”“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公益活动,突出旅游诚信主题。


5月23日,市旅游局对某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该社作为我市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广东省旅游局进行报送,由广东省旅游局向社会公告。


6月8日晚上,市旅游协会组织肇庆市六家主要旅行社负责人在肇庆中旅营业大厅召开“中旅夜话”座谈会,成立 “非常诚信6+1” 联盟。这次会议主题是“诚信经营为创文加油”,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如何以诚信经营为本,为精准创文建言献策。会议提出了制定“非常诚信6+1联盟”行业自律、相互监督机制。最后,市旅游局局长张丽文充分肯定了旅游经营“以诚信为基层的联盟”,传递了“创文永远在路上的精神”。


6月12日,市旅游局为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惩戒,对近期投诉较多,违背诚实守信经营原则的两家旅行社取消了“2016年肇庆市诚信旅游单位”称号,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