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实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学法、知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广东省旅游局于7月29日在广州举办了全省旅游质监执法骨干人员学习贯彻《旅游法》培训班。来自全省21个地市及顺德区旅游局分管局长、质监所长、业务骨干,广州市各县(区)旅游质监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学习培训。
此次培训班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李磊副司长、监管司段国强处长专程前来授课,围绕贯彻《旅游法》及《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就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提高旅游执法能力和水平,进行了专题辅导并与培训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培训期间,广州、深圳、珠海质监所长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地市以上市分管局长及质监所长,结合本地旅游发展实际,围绕贯彻落实《旅游法》,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履行职能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省旅游局杨荣森局长在培训班总结讲话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于4月25日正式颁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举办此次《旅游法》专题培训,一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做好《旅游法》实施后的执法准备;二是通过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理念;三要明确职责,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旅游业的满意度作为旅游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四要有所作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为我省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加培训班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班时间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通过培训,达到了统一思想、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一定要不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开创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