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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旅游局举办全省旅游质监执法骨干人员学习贯彻旅游法培训班

时间 : 2015-06-24 16:26 来源 : null 作者 : 质量监督管理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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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实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学法、知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广东省旅游局于7月29日在广州举办了全省旅游质监执法骨干人员学习贯彻《旅游法》培训班。来自全省21个地市及顺德区旅游局分管局长、质监所长、业务骨干,广州市各县(区)旅游质监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学习培训。


此次培训班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李磊副司长、监管司段国强处长专程前来授课,围绕贯彻《旅游法》及《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就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提高旅游执法能力和水平,进行了专题辅导并与培训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培训期间,广州、深圳、珠海质监所长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地市以上市分管局长及质监所长,结合本地旅游发展实际,围绕贯彻落实《旅游法》,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履行职能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省旅游局杨荣森局长在培训班总结讲话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于4月25日正式颁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举办此次《旅游法》专题培训,一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做好《旅游法》实施后的执法准备;二是通过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理念;三要明确职责,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旅游业的满意度作为旅游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四要有所作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为我省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加培训班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班时间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通过培训,达到了统一思想、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一定要不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开创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