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旅游局组织省、市部分旅游执法负责人赴江西、福建开展旅游执法专项学习调研及交流活动。在省旅游局李振德副巡视员的率领下,调研组一行分别与江西、福建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就市场监管、投诉受理及协作执法等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认真学习了兄弟省市在旅游市场监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广东省旅游质监所分别与江西、福建省旅游质监所签订了《旅游质监执法合作协议》;深圳市与厦门市旅游质监所签订了《深圳厦门旅游质监执法合作协议》。
粤闽赣互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此次跨省区旅游执法交流合作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以下六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建立执法交流合作平台;二是建立旅游投诉互理机制;三是建立旅游市场互管机制;四是建立执法经验互学机制;五是建立质监信息互通机制;六是建立质监联席会议制度。此次学习交流,对推动跨区域旅游执法合作交流,及时处置突发案件、联合执法、综合监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