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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第一季度旅游投诉情况通报

时间 : 2017-03-14 17:44 来源 : 广东省旅游局 作者 : 质量监督管理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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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顺德区旅游局:


根据各地市报送的旅游投诉数据,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全省旅游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全省共接到旅游投诉1294宗,正式受理1192宗,不予受理102宗。已办结983宗,正在办理209宗,结案率为82.47%。其中,通过各地级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受旅游投诉890宗,受理816宗,不予受理74宗,已办结654宗;通过“全国旅游投诉举报与案件办理管理系统”接受旅游投诉260宗,受理242宗,不予受理18宗,已办结213宗,正在办理29宗;省局转办(包括省局政务网及省质监所转办)26宗,受理23宗,不予受理3宗;市局政务网及局长信箱42宗,受理39宗;受理来信(函)来访投诉40宗,受理36宗,其他部门转办36宗,受理3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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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三大市场情况


按三大市场来划分,第一季度出境旅游投诉693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58.1%;国内旅游投诉499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41.8%;入境旅游投诉0宗。


三、理赔情况


经全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调解,第一季度理赔总额为173.0022万元,均为旅游企业退赔给游客。三大市场的投诉理赔情况是:投诉出境旅游理赔119.7112万元,占理赔金额的69.20%;投诉国内旅游理赔53.291万元,占理赔金额30.80%。没有出现使用质量保证金案件。


四、被投诉对象情况


从被投诉对象来分析,对旅行社的投诉仍是重点。数据显示,一季度,投诉旅行社902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75.67%,其中线下旅游投诉778宗,在线旅游投诉124宗。投诉景点81宗,占投诉总数的6.79%,投诉酒店36宗,占投诉总数3.02%,投诉交通10宗,占投诉总数0.83%,投诉购物17宗,占投诉总数1.42%,其它投诉146宗,占投诉总数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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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诉主要类型


按投诉类别划分,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投诉旅行社拒签后退团不当扣费、导游未尽职责、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投诉、擅自延误变更行程、降低等级标准等问题上。其他投诉主要是签证、出境游押金、预定酒店等问题引发投诉。数据显示,投诉旅行社在游客出国旅游被拒签后,退团扣费不尽合理203宗,占全部投诉的17.0%,投诉导游未尽职责135宗,占全部投诉11.3%,因不可抗力因素141宗,占全部投诉的11.8%,因降低等级标准118宗,占全部投诉的9.9%,因延误擅自变更行程107宗,占全部投诉的9.0%.其他投诉488宗,占全部投诉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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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处罚情况

第一季度全省对16宗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改正并罚款9宗(罚款金额共8.52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6宗,(违法所得及罚款金额共80.6836万元)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宗。


七、主要特点


(一)投诉总量在增长。2016年第一季度我省共接到各类旅游投诉1294宗,与2015年第一季度同比增加99宗,增幅7.65%。


(二)被投诉对象重点是旅行社。投诉旅行社主要表现在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问题、导游服务质量问题。


(三)出境游投诉是重点。出境游投诉主要反映游客报名被拒签后,组团社扣费不尽合理、旅行社或领队人员降低服务质量标准和延误、变更活动行程等问题。


在出境游投诉中,港澳游的投诉是热点,主要表现在游客持各类“低价旅游劵”或“零负团费”参加假冒旅行社组织的港澳游,假冒旅行社投诉已严重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害了正规旅行社的声誉。


针对第一季度全省旅游投诉情况,特别是对投诉总量及旅行社投诉量持上升趋势,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对假冒旅行社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通过查办行政执法案督促旅游企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减少游客投诉。




广东省旅游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