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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第三届“红心向党·革命故事会”服务项目邀请比选公告

时间 : 2024-05-09 16:22 来源 : 本网 作者 : 革命文物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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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三届“红心向党·革命故事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WWC2024003)是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编号:GMWWC2024003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三届“红心向党·革命故事会”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项目最高限价70万元

(四)采购需求:

1.协助组织1场线下启动仪式。举办广东省第三届“红心向党·革命故事会”启动仪式。

2.协助组织不低于30场巡讲活动。组织遴选一批革命故事宣讲员,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故事会、展览导览等形式,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协助组织大赛海选、初评、复评、总评的专家评审工作。在海选、初评、复评环节,组织专家进行视频评审。在总评环节,组织开展1场线下总评活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5.协助组织1场颁奖展演活动。以现场展示的形式,邀请各组别得分最高的选手现场展演,组织社会团体和中小学生编排节目表演,为一、二等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6.组织网络及新媒体宣传不低于30次、电视直播或录播1次。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专家资源库、专业技术、相关设备及文物工作经验。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声明函。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9日公告之时至2024年5月13日期间访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hly.gd.gov.cn/)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7楼革命文物处)。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

我厅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邀约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厅在官网设置“采购信息”专区,用于发布非政府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我厅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解释原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0-3780385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广东省第三届“红心向党·革命故事会”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