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目录导航 > 财政资金 > 项目资金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时间 : 2023-10-30 16:14 来源 : 本网 作者 : 财务处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厅直属有关单位(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数据供应商:

为加强我省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提高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水平,拓展统计分析研究渠道,我厅开展了2023—2024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我厅确定对中山大学“基于多源异构数据的基层文化统计调查制度研究”等10个课题予以立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从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现公布名单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进度及要求

请各课题负责人精心组织课题研究团队,紧密结合我省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实践,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开题报告,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课题结项申请书、课题报告,并结合课题研究内容向我厅开展相关工作提出若干条有实质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电子版均发至邮箱:wl_gdwltdata@gd.gov.cn),我厅将于2024年9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对优秀、良好、合格等次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二、课题研究经费及要求

我厅将对立项课题予以研究工作经费补助,补助标准:结项获得优秀等次的课题补助2万元,结项获得良好等次的课题补助1.5万元,结项获得合格等次的课题补助1万元。其中课题立项后每个课题先补助0.5万元,剩余部分视课题结项情况予以补助。请各课题负责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按规定合理、合规使用课题研究补助经费。

三、课题研究延期及要求

请各课题负责单位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工作,立项课题发生结项延期的,剩余课题研究补助经费不再拨付。立项课题在规定的研究期限外,经一次延期后仍不能顺利结项的,取消立项及下年度课题申报资格,已经拨付的课题研究补助经费予以追回。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立项名单.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张炜嘉,电话:020—37803900,电子邮箱:wl_gdwltdata@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