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旅游宣传促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个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反映事项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6日(共6天)
省旅游局联系人:李婕,电话:87513787
省财政厅联系人:来银香,电话:83170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