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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广东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 : 2018-04-02 18:02 来源 : 厅计财处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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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广东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用途资金明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4月2日至4月8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省文化厅  020-37803852;

省财政厅  020-83170362。

  

    附件:2018年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安排表.doc

广东省文化厅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