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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艺术发展与文化(交流)活动用途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 : 2017-04-07 14:21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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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

(2017年4月7日)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艺术发展与文化(交流)活动用途资金(第一批)5145万元明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4月7日至4月13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省文化厅  020-37803852;

 省财政厅  020-83170362。

附件:2017年艺术发展与文化(交流)活动用途资金(第一批)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