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省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维修方向)16,953万元明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具体包括文化设施维修类、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提升类、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类、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类、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类资金。公示期自4月13日至4月18日,共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省文化厅 020-37803852;
省财政厅 020-83170362。
附件:
广东省文化厅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