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省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24,664万元明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具体包括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方向、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分配方向、重点文物保护方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4个使用方向,以及2016年广东省省级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安排情况。公示期自4月8日至4月13日,共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省文化厅020-37803852;
省财政厅020-83170362。
附件:
附件1:2016 年省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方向安排明细表).pdf
附件2:2016年省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分配方向)安排明细表.pdf
附件3:2016年省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文物保护方向)安排明细表.pdf
附件4:2016年省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安排明细表.pdf
附件5:2016年广东省省级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汇总表.pdf
广东省文化厅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