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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旅游投诉情况的通报

时间 : 2022-01-21 17:19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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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结合各地级以上市报送的旅游投诉数据及监测结果,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旅游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四季度全省共接到旅游投诉4229宗,正式受理3796宗,不予受理433宗,受理率为89.76%;已办结3235宗,正在办理561宗,结案率为85.22%。其中,通过各地级以上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到旅游投诉4113宗,受理3691宗,不予受理422宗,已办结3154宗;省厅转办7宗,已办结5宗;来信来访投诉78宗,受理70宗,不予受理8宗,已办结50宗;其他渠道转办29宗,受理26宗,不予受理3宗,已办结2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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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情况

按三大旅游市场划分,第四季度国内旅游投诉受理3696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97.37%;出境旅游投诉受理86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2.27%;入境旅游投诉受理14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0.37%。

三、理赔情况

经各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调解,第四季度理赔总额为284.93万元。其中,国内旅游投诉理赔269.04万元,占理赔总额的94.42%;出境旅游投诉理赔15.89万元,占理赔总额的5.58%。本季度没有出现使用旅游质量保证金情况。

四、被投诉对象情况

从结案案件的被投诉对象来分析,第四季度投诉旅行社2309宗,其中投诉线下旅游企业909宗、在线旅游企业1400宗,占投诉总数的71.38%;投诉景区(点)643宗,占投诉总数的19.88%;投诉住宿240宗,占投诉总数的7.42%;投诉购物6宗,占投诉总数的0.19%;投诉交通3宗,占投诉总数的0.09%;投诉餐饮2宗,占投诉总数的0.06%;其它投诉32宗,占投诉总数的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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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诉主要类型

按投诉的类别划分,投诉涉及不可抗力因素782宗,占全部投诉的20.6%;强迫或诱骗购物10宗,占全部投诉的0.26%;拒签或退团不当扣39宗,占全部投诉的1.03%;擅自延误变更行程28宗,占全部投诉的0.74%;降低等级标准12宗,占全部投诉的0.32%;导游未尽职责10宗,占全部投诉的0.26%;擅自增加自费项目5宗,占全部投诉的0.13%;涉嫌无证经营7宗,占全部投诉的0.18%;涉嫌不合理低价游7宗,占全部投诉的0.18%;其他投诉2896宗,占全部投诉的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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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特点

(一)投诉总量同比上升,环比下降;理赔金额下降。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共接到旅游投诉4229宗,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加821宗,同比增长24.09%;与2021年第三季度相比减少1045宗,下降19.81%。理赔金额大幅下降,2021年第四季度理赔总额为284.93万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减少1079.04万元,与2021年第三季度相比减少862.26万元。

(二)被投诉对象集中。统计数据显示,被投诉对象仍主要集中在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住宿等三方面,占总结案数的98.67%。其中,不可抗力因素、拒签或退团不当扣费、擅自延误变更行程等是造成投诉纠纷的主要原因。

(三)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已成为接收旅游投诉最主要的渠道。2021年底,各地均已取消12301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不再通过该渠道受理和转办旅游投诉,改由各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统一接听旅游投诉电话。数据显示,第四季度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收旅游投诉占季度总投诉量的97.26%。

七、下一步工作

针对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旅游投诉情况,各地要继续加强旅游消费提示和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畅通旅游投诉渠道,指引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经营单位将举报投诉电话统一为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严格落实旅游投诉处理属地管理责任,妥善处理好旅游投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旅游投诉纠纷的结案率。加强跨区域旅游投诉纠纷的应急联动处置,各地要及时互通信息,加强案件分析研判与协查协办,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加强与人民法院、消费者协会、有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的协调合作,充实旅游投诉纠纷调解队伍力量,依法依规开展调解。三是定期梳理旅游投诉纠纷,编制并公布典型案例,及时作出旅游消费提示。针对投诉比较集中的不可抗力因素、退团退费、变更行程等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宣传与解释,提醒游客关注疫情防控形势谨慎选择旅游线路、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线下线上旅游产品、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等,引导游客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督促旅游经营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宣传推广旅游线路、签订旅游合同、注重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专此通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