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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3年度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 2024-05-21 11:05 来源 : 本网 作者 : 人事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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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答辩人员:

2023年度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定于5月2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5月28日在广东粤剧院(广州市东风东路703号)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面试答辩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广东粤剧院一楼候考室(候考室设置在一楼书吧)报到。未按时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二)进入候场室后,面试答辩人员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及签到,抽签决定面试答辩次序。同时答辩人员须关闭手机,连同其他与答辩无关的物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三)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在候考室内按一定距离就座,避免人员聚集。

(四)面试答辩结束后应迅速离开现场,不得与未答辩的人员交流。

三、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办公室联系电话:

020-37803828、37803820。


附件1.2023年度文物博物专业正高级资格面试答辩名单.doc

附件2.面试答辩流程.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