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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8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6-30 11:50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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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志办、省文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保护传承乡村文化主要做法

近年来,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积极开展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有:

(一)以乡风文明建设、文明村镇建设为抓手夯实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基础

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对“加强历史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活化利用”“加强农村地区文物保护与利用”“加强农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依据《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将“弘扬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村文化”纳入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依托全省2.57万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大力开展弘扬乡村历史文化、倡导移风易俗、传授乡村传统技艺等宣传宣讲活动,积极推动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二)以修志编鉴写史为抓手提振乡村历史文化自信底气

以志鉴为载体系统记述乡村发展情况,夯实村落文化建设根基。2015年起我省开展了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对全省13万多个自然村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地毯式抢救性调查,为全省每个自然村建立档案,保存村落文化记忆。在此基础上,建设全粤村情数据平台,分模块数字化展示村落历史人文信息,实现村情信息数字化及查询使用便利化,为乡村历史文化开发利用、数字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提供基础;编辑出版乡村系列结构化丛书12种,包括红色文化村、历史文化村、特色建筑、乡村美食、乡村非遗、传统体育、特色技艺等,分系列集中展示村情特色。利用全省各级方志馆、村情(史)馆、方志驿站等方志文化场馆收藏保护、陈列展示反映乡村历史文化、发展变化的重要文献、实物,讲述村落故事,不断塑造乡村文化形象。

(三)以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为抓手弘扬乡村历史文化

推动编制《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将文物保护利用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联系起来。稳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实施具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文保单位保护利用项目。结合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组织专家实地指导乡村文保项目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规范乡村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加强乡村文物工程方案审核和施工质量检查,通过挖掘、修复、活化乡村文物保护单位,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级别,保护好乡村生态格局。积极组织开展“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广东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组织韶关瑶族民歌、河源忠信花灯等与乡村“年文化”相关非遗项目拍摄短视频。在中国非遗节、广东省旅博会、深圳文博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主会场、节庆叹非遗等省内外重要节庆、展会和传播活动时,积极纳入与乡村文化有关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重点展示和传播对象,增强人民群众对乡村文化认同,促进乡村治理,增强乡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四)以创作高质量文艺作品为抓手展示乡村历史文化底蕴

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等重大主题,组织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实践活动,组织美术家、书法家深入广东贫困村、东西部扶贫协作广东帮扶省份、大别山革命老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等脱贫攻坚一线开展采风创作,记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史诗。发挥广东民间文艺资源优势,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文艺助力乡村振兴调研系列活动。梳理广东古村落、民间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脉络和现状,做好广东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创新“惠民+服务+采风”模式,设立30个省、市、县三级文艺工作者挂点联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文艺服务模式。邀请专家教授走进全省各地开展“圆梦工程”文艺培训志愿服务。

(五)以提供财政资金补齐文化短板为抓手弘扬乡村传统文化

省财政加强对推进农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投入,2021年安排2,836万元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安排12,747万元支持包括乡镇文化站在内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镇、村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安排2,500万元对全省17,000多名农村文体协管员进行补助,加强乡村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2021年下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融合补助840万元,推动乡村公共文化发展活力和效能提升,安排2,200万元用于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奖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奖补。开展我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工作,持续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安排500万元扶持粤东西北地区相关地市旅游厕所建设。2022 年统筹文化相关资金3亿元用于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持完善乡村文化体育活动设施,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六)以保护传承岭南农耕文化为抓手助力乡村历史文化振兴发展

积极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申报,鼓励各地大力发掘具有岭南特色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遗产地有6个。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农耕文化资源整理工作,深度挖掘广东省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连续举办《乡村振兴大擂台》,发动全省1100多个镇村比环境、比产业、比风貌、比治理,PK对决,以赛促建,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收到62位“三农”专家提出的300多条美丽乡村建设意见建议。实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创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力量+志愿者+金融助理”组团式“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和新乡贤与村庄自愿结对帮扶,结合企业自身优势,在文化设施建设、乡土文化传承等方面参与村庄文化建设,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七)以发展乡村旅游为抓手促进乡村历史文化开发

积极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依托古驿道、历史遗存、革命遗址、传统村落、传统技艺、民俗风情等文化遗产和乡村旅游公路、旅游风景道等,将乡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特色集市、体验活动、民宿客栈、特色美食等旅游元素进行有机串联,推出200条具有红色革命、粤菜美食、万里碧道、南粤古驿道、滨海(海岛)风情、生态休闲等主题元素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制订“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认定标准,评定出259个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编辑出版图书《广东有味乡村行》,加大对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的宣传推广。推出10条全省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以“走读广东,粤游粤红”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推广我省乡村红色旅游资源,让我省乡村红色资源“活起来”。发布44条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和70条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串联乡村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为游客品读广东历史文化提供新路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聚焦重点难点堵点,完善制度及措施,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全省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切实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安全责任,完善部门协作共商机制。推动将文物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重视乡村振兴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落实“三旧”改造中的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组织实施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乡村文物保护重点项目。以乡村红色旅游资源为基础,打造提升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一批红色旅游名镇。推进乡村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建设一批文化生态保护区,将非遗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促进非遗保护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

(二)进一步加强乡村历史文化记录传播工作

利用地方志书、综合年鉴、专业年鉴、地方史对乡村历史文化资料进行全面、客观、系统搜集、整理、记录,开展乡村特色地情书籍编修。各级方志馆加大对反映乡村历史文化、时代风貌等文献、实物的征集,加强对能够反映时代特色、地域特色且具有存史、育人、资政价值的各类物品以及重要实物的征集。依托广东省情网、方志广东微信公众号、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对我省乡村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立体化宣传,讲好广东乡村故事,传承乡村历史文化。

(三)进一步加强乡村历史文化的数字化工作

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推动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数字化之路。依托全粤村情数据平台,分模块数字化展示村落历史人文信息,实现村情信息数字化及查询使用便利化,为乡村历史文化开发利用、数字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提供基础。探索建立广东乡村历史文化数据库,建立乡村村情数据资源云数据中心,提供综合乡村信息化内容,提供乡村发展公共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保护传承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关注支持乡村历史文化保育系列项目。支持市县用好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各市县多方面、多渠道积极筹措、申请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经费。要求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将文物保护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社会资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村集体设立公益性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基金,采取社会募集等方式多方筹措保护资金。

(五)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资源开发

有序推进乡村旅游资源普查,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提供支撑。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省级以上乡村旅游休闲街区。加强对乡村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推进“乡村+节庆”“乡村+非遗”“乡村+文创”等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推动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及线路,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评定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驿道乡村酒店。

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开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今后将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继续做好乡村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