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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7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6-30 11:49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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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美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广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把文物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先后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我省文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作出一系列指示批示,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履职尽责,推动文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广东文物资源家底充实、政策体系完善

全省核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2.5万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开平碉楼与村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5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53处。“侨批档案”入选世界记忆遗产名录。全省共备案博物馆367个,其中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84个,定级博物馆总数居全国第二,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全省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13处,可移动珍贵革命文物4783件/套,革命文物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出台《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行动计划》《广东省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行动计划》。率先建立实施“岁修”制度,强化文物日常保养维护,延长文物建筑使用寿命。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佛山市出台《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江门市出台《开平碉楼与村落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惠州市出台《惠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办法》,河源市印发《河源市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方案》等。

(二)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保护和活化利用稳步推进

全省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8座、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15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5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1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5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56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1片、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104片,中国传统村落263处,广东省传统村落186处。确认历史建筑4084处,总数居全国前列。完成七批古村落普查,认定368个村为“广东省古村落”。至2021年底,全省57个县(市)均已完成历史建筑“清零”行动,实现了“县县均有历史建筑”的年度工作目标。截至2022年5月底,全省共有历史建筑4084处,占地面积为3.16平方公里,较2021年初新增377处,总数居全国前列。印发了《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历史建筑认定标准、公布程序等内容。出台了《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规范》《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标准》。正在推动出台我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建立省级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

(三)美丽乡村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融合发展

我省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中注重发掘传统文化价值,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在乡村建设中坚持传承历史文化与塑造现代风貌相结合,保持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乡土气息、田园风光,留住田园乡愁。规定对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工场作坊遗迹、古驿道等修缮和改造要严格审批。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按照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三个标准分类实施建设。其中特色精品村要求“民居岭南特色鲜明”“古建筑、古驿道等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扬”。印发《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负面清单(试行)》《岭南新风貌·广东农房设计方案图集》等,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指导村民新建改建农房中提炼保留岭南特色风貌元素,推动各地编制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助力打造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岭南美丽乡村。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特色精品村、美丽宜居村分别达到1316个、12214个。以中心村为节点、以圩镇为枢纽,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集片成带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487条。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大擂台、“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评选和美丽乡村摄影展等活动,着力宣传打造一批景色美、人文优、产业实的美丽村庄、特色村庄。

二、连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基本情况

连州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慧光塔,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巾峰山摩崖石刻、冯达飞故居、惠爱医院旧址、燕喜山摩崖石刻、骑田岭古道、丰阳古道,以及连州市文物保护单位67处。2019年起,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每年拨付24万用于连州省级以文物保护单位日常保养“岁修”管理。馆藏文物1978套/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5件,国家二级文物28套/件,国家三级文物169套/件,其他文物1776套/件。截至2022年6月,连州确定公布历史建筑97处,均已完成挂牌、测绘建档。

2017年,连州市成立了文物管理委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委员会主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府办副主任和各相关单位、各镇(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021年,重新调整了连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并印发《关于调整连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连府办函〔2021〕3号),多次召开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讨论文物保护工作事宜。

近年来,连州市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申请本级资金、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资金、广东省文物保护资金等共500多万元,先后完成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双溪亭、清风楼、崇岳堂、卧龙亭、惠泉亭、省立文理学院附中旧址(塘头坪村北炮楼)、省立文理学院附小旧址(江夏村黄氏宗祠),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惠爱医院旧址的修缮工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南门古桥、大岭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工程正在进行中。深入研究连州历史文化,先后出版《连州文物志》《连州碑刻集》《古道风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全省文物考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聚焦重点难点堵点,完善制度及措施,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全省历史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广东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完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开工前的考古调查、勘探管理制度,完善区域考古工作站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具体举措。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持续做好我省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动构建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编制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形成全省保护名录和分布图。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我厅将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单位,积极指导连州、阳山、英德等地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申报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目前,国家文物局正统计南方暴雨文物受灾情况,清远是重点关注区域,我厅将指导清远统计有关文物受灾情况,做好台账,逐级申报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和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资金。此外,积极支持清远申请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资金,统筹各类专项经费用于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修缮和活化利用,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能,挖掘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连州厚重悠久的历史文化。

(四)支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组,指导连州、阳山、英德加大对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修缮和保护力度,提高居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意识,保护历史遗存、延续历史文脉,通过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打造连州、英德特色历史文化名片,以评促建,提升清远城市形象,提高清远文化软实力。

(五)指导清远开展乡村旅游开发。有序推进连州、阳山、英德等地乡村旅游资源普查,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为连州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提供支撑。鼓励和引导连州、阳山、英德等资源禀赋较高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增强观赏、体验和参与等旅游功能,积极培育创建富有历史文化底蕴的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推进连州、英德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利用,逐步完善街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省级以上旅游休闲街区。加强对连州、阳山、英德等乡村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推进“乡村+节庆”“乡村+非遗”“乡村+文创”等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推动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及线路,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今后将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继续做好乡村文化的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