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函〔2021〕160号
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吕湖泳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之省定红色村后续管理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赞成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之省定红色村后续管理发展的建议。省定红色村大多分布在老区苏区,聚集了丰富的革命文物。加强省定红色村后续管理,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发展以革命文物为支撑的乡村旅游,对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助力省定红色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我厅高度重视省定红色村内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2019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行动计划》《广东省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行动计划》,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作了进一步的部署。2019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印发《广东省文物建筑合理利用指引》,为省定红色村革命文物建筑的合理利用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指引。启动《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起草立法工作,现已进入省司法厅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阶段,为省定红色村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提供法律保障。启动了一批省定红色村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和陈列展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通过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等元素,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旅游,进一步推动我省省定红色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纪念园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三、我厅将持续加大对省定红色村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和陈列展示力度,推进《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落实革命文物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积极培育以革命文物为支撑的红色研学旅行和深度体验旅游精品线路,将红色游与生态游、乡村游、滨海游、文化游、南粤古驿道游等项目有机结合,把重要革命遗址和主要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风景旅游区、革命老区等串联起来,打造提升南粤星火路、东纵抗战等一批经典红色旅游线路,提升红色旅游产业的集聚度和辐射度,带动省定红色村经济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