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函〔2019〕412号(A类)
钟礼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扶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东汉乐、广东汉剧、梅县山歌传承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关注和重视,您提出非遗传承保护要有一些年轻的传承人、政府要关心支持非遗传承社团组织、要多组织举办展演和非遗进校园等建议针对性很强,对做好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实施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一、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自2016年开始,我省实施提高国家级、省级传承人的补助标准,包括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补助标准处于全国领先,极大地鼓舞了各级传承人。在项目保护上,2016年至2019年,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共计28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包括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大埔县文化馆等项目保护单位开展项目保护传承工作,以及开展对广东汉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罗邦龙的抢救性记录工程。2017年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批复实施后,中央财政先后补助1300万元用于客家文化的区域性整体保护,并在梅州大埔县设立了非遗保护传承观察点,加强非遗在当代传承的长期跟踪研究,了解掌握非遗代表性项目在基层的存续状况和变化情况,为制定完善非遗保护传承的政策法规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2015年起,我省开始实施“百台地方戏发展扶持计划”,每年投入1600万元,扶持100台包括广东汉剧、客家山歌在内的全省优秀传统剧目和新创作剧目。与此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目前非遗等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支持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保护单位、传承基地等开展保护传承相关的活动。
二、落实和出台政策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由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的要求,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积极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提出实施“双进”活动(戏曲进校园,学生进剧场)、“两个一”(争取每年让中小学生至少欣赏一场戏曲演出、逐步实现每年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场戏曲演出)活动,积极推进戏曲教学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戏曲专家编撰戏曲辅导读物,建设戏曲特色学校和戏曲学习实践基地等。通过加强戏曲通识教育,鼓励戏曲院团、艺术家到大中小学校举办专场演出、普及讲座等,让广大学生感知传统戏曲魅力,培养年青“戏迷”。2016年来,省教育厅以贯彻落实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为契机,先后印发了《关于中小学校创建艺术教育工作特色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学创建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推动中小学创建艺术教育特色,形成“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梅州市组织实施客家山歌手培养战略工程和客家山歌剧创作战略工程“双工程”项目,积极发现和培养项目新传承人,开展“师带徒”“以老带新”培养人才,组织各级传承人通过专业剧团、艺术院校、民间社团带徒授艺,培养后继人才。近年来,梅州市文化馆山歌幼苗培训班已培养出小山歌手1000多名。
三、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近年来,梅州市通过开展“客家山歌进校园”“广东汉剧进校园”和“广东汉剧进校园”活动,推动了梅州客家山歌、广东汉乐和广东汉剧的宣传、推广和普及。目前已分别在嘉应学院、梅州农校、梅州市职校、高级中学、宪梓中学、青少年宫、大地幼儿园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设了相关培训班,在梅州市艺术学校开设汉剧班和客家山歌班,在梅州市文化馆开办客家山歌幼苗培训班,并派出专业院团艺术骨干开展培训工作,把传统客家文化融入学校教学,促进课堂教学、名家讲座、交流实践三位一体,让越来越多的学生了解这些传统客家文化。在此过程中挖掘出不少潜力幼苗,对其加以引导,继而开展师承传习活动,为这些传统文化的传承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梅州市文化馆被评为梅州客家山歌传承基地、大埔县文化馆被评为广东汉乐传承基地、嘉应学院客家研究院设立研究基地,同时成立了广东汉剧嘉应教育学院实践基地。
四、加强文化惠民服务基层群众
我省积极推动各地方戏曲院团探索演戏不难、看戏不贵的新型演出模式,与社会各方广泛合作,实践“政府支持、企业联姻、院团服务、百姓受惠”的新型演出模式。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等单位依托“客都艺韵”之“周五有戏”“周六有歌”演出平台,每周组织开展客家文艺节目演出。梅州市文化馆依托“群星舞台大家乐”“广场大家乐”品牌,每月至少两次开展惠民文艺演出,客家山歌、广东汉乐、广东汉剧等非遗项目的展演在演出内容占比中日益增加。进一步整合基层资源,推动地方戏曲院团把服务重心放在农村、放在基层,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广场、乡村简易戏台、宗祠大屋等现有场地,举办传统剧目、小戏、小品、折子戏专场演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文化惠民演出力度。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以场次补助为主、集中采购为辅的方式,组织地方戏曲院团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为群众演出。广泛开展戏曲深入生活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戏曲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省、市戏曲院团深入边远山区、基层一线,发动戏曲名家带头下乡演戏,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看到名家名角,欣赏到精品剧目。梅州市还提出各文艺院团到辖区内近3年来戏曲演出未覆盖的贫困村进行演出,全年完成演出场次不低于10场次。
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项目的保护传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调动多方力量,不断推进包括广东汉乐、广东汉剧、客家山歌等在内的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特别是进一步争取中央、省财政的支持,推进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区管理办法,按照“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推进梅州客家文化的整体性保护。进一步加大对客家文化的传播宣传,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非遗周等活动平台,展示客家文化的魅力,提升客家文化影响力。当前,重点组织好7月11日至13日,由客家山歌等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我省参加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广东日”文化演出活动,结合世园会主题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展示客家文化的独特魅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