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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6-28 10:16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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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19〕409号C 

钟礼坤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省政府共同推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梅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于2010年由原文化部批准设立,是目前已公布的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一,也是我省目前唯一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7—2030)》于2017年由原文化部批复同意实施,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包括梅州全域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含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8个县(市、区)。区域内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文化生态保持良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

二、总体规划实施推进情况

总体规划实施以来,梅州和有关单位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通过设立观察点、加强立法工作、挖掘整理文化遗产、培养非遗传承人才、举办系列展示展演活动、加大文化事业建设投入等,按照“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2018年3月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客家围龙屋作为我国五大特色民居之一和客家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梅州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条例对传承优秀客家文化、推进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很有意义。生态保护区依托中国客家博物馆、嘉应学院客家研究基地等对客家文化生态进行系统研究,出版了《梅州文化通史》《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图典》《梅州客家山歌系列丛书》《广东汉乐曲库》《客学丛书》《客家研究大讲坛丛书》《客家研究文丛·客家与梅州书系》等。先后完善非遗传习中心4个,新建非遗传习点20个,结合开展与参加客家文博会、“客都文化杯”文化创意产品大赛、客家菜师傅工程等进一步推动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创作了《客家阿姆》等一批反映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社会生活新变化新影响的现实题材精品力作,由非遗项目创作的大型山歌剧《春闹》入选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同时举办客家文化(非遗)艺术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农民丰收节等系列活动,以传统民俗节庆展示、非遗传统节目演出,集中展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优秀成果,推动客家民俗文化传播和非遗普及教育常态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省发展改革委着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产业化,加强客家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先后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实施方案》等,支持客家文化旅游区等开发具有地域特点和民俗风情的文化旅游产品,培育生态旅游协作区。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开展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丰富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内涵。深入挖掘活化古驿道沿线历史文化资源,紧密结合传统特色文化,打造南粤古驿道文化之旅线路。在古驿道重点线路选线时,注重串联沿线特色文化资源;在古驿道保护修复工作中,注重打造文化景观节点;在古驿道活动和宣传上,注重突出优秀传统文化,力求让南粤古驿道成为展现我省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之路。梅州大埔三河坝古驿道、梅县阴那山古道、兴宁——平远古驿道均是2018年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都给予了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260多公里古驿道保护修复工作;深入挖掘沿线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并结合特色文化制作了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保护修复了东石毓秀书院、丰泰堂等客家特色建筑,以及马栏铺红四军宣讲旧址、平远仁居镇红军纪念园等红色遗址;指导沿线村庄客家特色民居外立面改造;成功举办了南粤古驿道定向越野大赛和文化创意大赛,吸引了近30万人关注,积极宣传了客家文化,打响了梅州古驿道品牌,助力梅州乡村振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3月1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施行,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缺乏专门管理机构、市级非遗保护中心缺乏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传承人群队伍未形成梯队等问题。下一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抓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充分认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抓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注重整体保护非遗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尊重当地居民保护传承非遗的主体地位,增强其参与感、获得感和自豪感,完善保护制度。

二是进一步夯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主体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领导,列入地方政府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明确建设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健全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研究省级层面的指导与扶持政策,指导帮助生态区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形成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客家文化(非遗)艺术周”“客家文化穿衣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打造客家文化特色品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和客家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选调梅州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客家山歌、木偶戏、杯花舞等参加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广东日”文化演出活动,参加文旅推介,进一步宣传客家文化,展示良好形象。

三是全面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的重点举措。进一步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和衔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能力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助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建设。启动编制《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加强规划引导,推进山水林田湖草各要素综合治理,促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构建广东国土空间最优生态网络结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力美丽广东建设。以此规划为统筹,建立省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库,为落实区域生态补偿,实行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提供支持依据。指导梅州做好拆旧复垦、矿山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提升梅州生态竞争力,助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