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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6-26 15:51 来源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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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19〕399号(B类)


江周敏(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相继出台保障政策和相关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努力缓解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之间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进一步完善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工作。

  (一)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以来,我省制定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法规,出台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文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作的导向作用,对粤东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缩小与其他地方的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同时,我省出台了《广东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广东省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量化标准(2015年度)》《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6-2020年)》等建设验收标准,在相关标准中充分考虑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通过征求各地意见、咨询专家建议等多种方式,在部分指标中设定了分别适用于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的考核标准。各项法规政策的制定,为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持续、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建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45个、文化馆146个、博物馆282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1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5624个,基本实现了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与此同时,我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动我省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达标升级。一是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程。2018年起,我厅对全省32个未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简称“三馆”)和24个未达标“三馆”进行重点督导,要求各地加大对相关馆舍的建设力度。其中,粤东西北地区有未建“三馆”23个、未达标“三馆”18个。经过一年督导,粤东西北地区未建“三馆”中,9个馆已确定选址、12个馆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未达标“三馆”中,3个馆已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6个馆已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三级标准。2019年,我厅将深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程,扩大未建、未达标“三馆”督导范围,加快实现广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二是开展综合文化站达标升级和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10月起,我厅定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共对17个地市的75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了效能抽查和整改工作“回头看”。2018年10月,在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启动了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我厅对11个地市共17个列入省重点治理对象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了实地检查。三是推进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2018年底前,要求各地按照《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7-2018年)》开展全覆盖建设,2019年3月,我厅通过专家组检查和委托地市抽检等方式,对部分地市开展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抽查工作。四是开展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为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与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联动性,推进县域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效能提升,我省自2016年起推进总分馆制建设。截至2018年12月,我省已建成图书馆总馆72个(729个分馆,2265个服务点),文化馆总馆58个(413个分馆,1152个服务点),进一步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

  (三)加大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资金扶持力度。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扶持粤东西北地区文化站器材采购、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推动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试点及推广,扶持文物保护和维修,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基层文化队伍服务能力,初步构建了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并不断完善。一直以来,我厅鼓励各地积极申报、承担我省文化建设改革试点任务,同时对粤东西北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综合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古籍保护等专项工作予以经费支持。2018年和2019年,我厅共分配中央、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5.60亿元,用于完善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省在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市县政府对公共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对公共文化的投入比例偏低,县级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多为一次性投入,后续投入不稳定。二是公共文化建设资金来源单一,不少地市公共文化事业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扶持,社会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后劲和动力不足,多元化的供给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有待增强,大多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还是沿用旧的形式和手段向群众提供服务,等着群众“走进来”,创新较少,公共文化场馆的利用率偏低,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着力补齐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进一步强化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投入,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把政策、资金和项目更多地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倾斜。在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从2017年5.67亿元提高至2018年11.51亿元的基础上,省财政2019年将继续安排该项资金11.51亿元支持粤东西北补文化短板,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加强对各地文化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资金扶持。我厅将继续围绕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建立每月督导工作台账、实地调研检查、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程、文化馆(站)达标升级、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等专项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各地申报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古籍保护及其他专项资金项目,加强对各地公共文化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提质增效,建立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督促各地市落实文化建设的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保障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根据我省有关工作部署,2019年起,部分属于直面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县或用款单位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将下放市县或用款单位,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据此,在省级层面给予支持的基础上,我厅将加大地方政府履行文化建设主体责任的督促力度。一是地方政府应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财力、文化发展需要和进展情况,统筹地方投入和上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针对公共文化短板开展高效、重点服务,切实提高公共文化保障水平。二是倡导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多元化。地方政府应积极引导和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和慈善、捐赠,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力量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