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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6-14 17:09 来源 : 广东省文化与旅游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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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19363C



  宋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住宅小区建立儿童图书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推动基层社区公共文化建设的举措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包括儿童阅读事业在内的基层社区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相继出台保障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完善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全省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努力打通基层群众公共文化生活的“最后一公里”,力求推动基层社区公共文化事业全方位发展。

  (一)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010年以来,我省制定《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出台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广东省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量化标准(2015年度)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6-2020年)》等系列政策文件,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同时,我省出台了全国首个地方标准《宜居社区建设评价》,将社区设置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或公共联网电子阅览室作为社区文化评价的重要指标,成为我省建设新社区和完善老社区的重要依据。2016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通知》,明确了新建住宅物业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建,在建、已建成的住宅物业需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由所在地政府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进一步落实配套教育设施等社区文化建设工作。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出台,为住宅小区建立儿童图书馆提供坚实保障。

  (二)推动两级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我厅持续推进以上两级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综合便民服务一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2018年以来,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共投入19377万元扶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2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截至2018年,我厅已对珠海、佛山、韶关等16个地市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开展效能抽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文化站的服务质量同年,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工作部署,开展广东省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对11个地市共17个列入文化和旅游部重点治理对象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了实地检查二是推进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要求各地市在行政村(社区)文化室“五个有”基础上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并于2018年底实现全覆盖。2017年以来,中央、省财政共投入32284万元扶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建设2748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助力各地完成全覆盖建设任务。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成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5624个,覆盖率达到99.30%。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立和完善,能够进一步丰富社区(住宅)居民的文化生活,尤其是为社区老人、儿童提供了集文化、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场所。

  (三)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启动了两批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试点建设工作,公布建设标准,争取财政投入3165万元予以补助,共完成27个试点建设。经专家组检查验收,广州市黄埔区、佛山市禅城区、江门市开平市、佛山市南海区、惠州市惠阳区、肇庆市四会市、云浮市新兴县7个地区被评为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示范地区。2018年6月,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就总分馆制全面推进建设的时间节点、资金保障、人才队伍、管理服务、督导考评等五方面对各地市提出工作要求。制定《广东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设计并公布省统一标识,提高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设立总分馆制建设专家库,汇总发布示范地区管理制度、服务规范、经验材料,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截至2018年12月,我省已建成图书馆总馆72个(729个分馆,2265个服务点)其中,广州市黄埔区、佛山市禅城区在住宅小区或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内分别建成了5个和1个以少儿阅读为特色的分馆,馆内设置专门的幼儿亲子阅览区、绘本区、青少年阅读区等特色区域,定期举办少儿阅读推广活动,是面向少年儿童开展文化服务的主要阵地。2019年,我厅将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350万补助粤东粤西粤北共45个县级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馆标准的地区建成总分馆制,推进县域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效能提升,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

  (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建设“图书馆之城”主导作用。广州、深圳两市突破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县域范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地方立法,推进“图书馆之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广州市先后颁布《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广州市“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2015-2020)》,出台《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促进和规范公共图书馆的可持续性发展。全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以广州图书馆为引领,“中心馆-总分馆”体系为核心,以村(社区)服务点、农家书屋、流动图书车、24小时自助图书馆和其他服务点为延伸不断创新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截至2019年3月,广州市图书馆已建成住宅小区图书馆分馆8个,住宅小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4个,住宅小区汽车图书馆服务点7个,努力建成全天候、全方位、多形式的公共图书馆网络体系。深圳市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制定《深圳市“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2016-2020)》,推进一体化、现代化、智慧型“图书馆之城”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全市公共图书馆的条形码、RFID标签,建立统一的书目数据库和读者数据库,着力打造“全城一个图书馆”,为读者提供便捷、高效、无差别的一站式图书馆服务。全市公共图书馆632个,其中市级图书馆3个,区级图书馆8个,街道及以下基层图书馆621个,自助图书馆达到200台,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共220家图书馆及200台自助图书馆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和一证通行、通借通还,形成了覆盖全城、服务全民的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广州、深圳两市的“图书馆之城”建设,深入社区、住宅居民日常生活,充分营造“读好书、好读书”的全民阅读氛围。

  (五)鼓励社会参与自助图书馆建设。我厅大力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各地通过民办公助、政府采购等方式,在人流量密集、交通便利的位置设立自助图书馆,打通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最后一公里”,以破解基层群众“看书难、借书难”的难题。如佛山市南海区实行多级投入、协管管理模式,“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完备,资源配送渠道畅通,服务统一联动密切。在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建设中,设立“读书驿站建设奖励”,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区、镇两级财政及企业、社区(村居)和各类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读书驿站建设的积极性,实现公共图书馆服务“一点一线”网格化全区覆盖。所有读书驿站的日常运营管理由区总馆统一负责,面向社会购买建成后维护、运营、物流等服务。截至2018年底,共有177间读书驿站全面投入运营,实现每1.9万常住人口拥有一个小型基层图书馆的先进水平。韶关市在人流密集的住宅区及繁华街区打造“家门口24小时智慧图书馆”——“风度书房”,采用“政企共建、企业援建、个人捐建”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有效拓展基层公共文化空间,最大程度为市民借阅书籍提供方便。截至2019年3月,已建成“风度书房”20间,接待读者逾百万人次。

  二、建立住宅小区儿童图书馆的存在问题

  正如您所言,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建立儿童图书馆,是公共图书馆服务功能的延伸和补充,是保障广大少年儿童文化权益、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但目前选址、人员、经费难以保障是建设住宅小区图书馆建成的三大障碍。住宅小区场地一般由物业公司管理,由于公共服务建设配套设施资源有限、居民需求趋于多元化、缺少经济利益等因素,住宅小区愿意无偿提供固定场所用作建设免费的图书馆分馆或自助图书馆的不多,也不愿意支出住宅小区图书馆的日常运作经费、提供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对图书馆进行日常管理。因此,我厅目前主要通过建设图书馆总分馆制的方式,在合适的住宅区内选址、建立图书馆分馆或服务点。此外,考虑到住宅小区图书馆服务人群的广泛性,我厅更鼓励在有条件的住宅区面向所有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提供图书馆服务,保证住宅小区图书馆配套少儿类文献,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图书馆可设立专门的少儿阅读区域,定期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如我省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佛山市的“‘千家万户’阅暖工程——邻里图书馆”,聚焦家庭阅读推广,将公共图书馆资源“搬进”家庭,协助家庭建立家庭图书馆,以家庭为基点向邻里、亲朋提供阅读服务,探索精准对接家庭文化需求的方法和路径

  三、下一步对建立住宅小区儿童图书馆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和推进住宅小区儿童图书馆等基层社区公共文化建设工作。

  (一)督促各地政府承担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保障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责任主体。一是督促各地将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统筹地方投入和上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结合实际财力、文化发展需要和进展情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本地区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建设及本地区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切实保障少年儿童阅读权利二是鼓励各引导和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参与住宅小区儿童图书馆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住宅小区儿童图书馆建设和内容质量提升推动形成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力量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2019年文化馆(站)评估定级为契机,推动我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对照新的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继续推动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工作,依托各类群众文艺团体,大力开展群众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供给。利用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两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为社区(住宅)居民提供优质的群众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扎实推进全省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保障优质少儿阅读资源向基层延伸。我厅将继续指导各地开展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通过定期组织专家组实地检查、季度统计各地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县级图书馆与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之间的联动提高各地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与当地合适的住宅小区合作共建图书馆分馆或服务点,由总馆带动住宅小区儿童图书馆定期开展阅读推广活动,由业委会组织居民志愿者对住宅小区儿童图书馆进行日常管理,确保优质少儿阅读资源向基层延伸

  (四)加强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积极配合住宅小区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和社区文化创建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建立儿童图书馆的各项工作,充分调动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市民参与宜居社区建设的主观能动性,为做好住宅小区儿童图书馆的使用和规范管理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