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函〔2018〕268号(C类)
房玉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兴建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馆(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中心)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事业的举措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相继出台保障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努力补齐公共文化设施短板,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力求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事业全方位发展。
(一)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以来,我省先后制定《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
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关于文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等专项性系列文件,提出省财政转移支付扶持资金重点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要求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支持民族地区文化场馆、体育中心等设施建设。各项法规政策的制定,为我省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持续、有力的保障。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近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投入。2017年以来,中央、省级财政对乳源县、连山县、连南县等3个自治县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共计1354万元,其中对连南县投入约为476万元。同时,省文化厅不断加强对连南的文化项目扶持,其中两年来扶持连南瑶族自治县图书馆、文化馆共120万元;扶持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传习中心戏曲发展15万元;扶持连南瑶族服饰刺绣、瑶族扎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60万元;另外,省文化厅2017年将清远市推选为广东省公共文化云项目试点,给予补助资金100万元,为清远民族地区文化资源输送和对外宣传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这一系列资金扶持为连南瑶族自治县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完善提升、瑶族文化传承和发展提供了稳固保障。
(三)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艺术发展。一是组织评选“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并择优推荐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耍歌堂、长鼓舞为申报项目,连续两次被推选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11-2013年度,2014-2017年度)。二是积极开展少数民族题材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在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等活动中,连南县三排镇油岭村的男女生二重唱《歌乐档》、大麦山镇的群舞《火塘边的童趣》分别获得2016年度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音乐类、舞蹈类二等奖。通过各类作品评选、比赛、展演等方式,有力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艺术持续发展。
(四)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保护和宣传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规划制定工作,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整体性保护。二是先后选调少数民族地区多个非遗项目参加粤港澳文化交流专场演出、遗产日系列活动及省内省外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宣传我省少数民族地区优秀非遗成果。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非遗管理人才培训。我厅组织非遗保护专家分赴清远、韶关授课,对少数民族地区非遗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提高基层非遗管理人员的工作业务水平。
二、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存在问题
尽管我省在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各级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还有待加大,服务项目有待完善。二是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改革缺乏指导,发展步伐较为缓慢,文化资源整合较为困难,基层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对兴建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馆(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中心)的措施
根据2015年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的标准,符合《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到2020年,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的发展目标。正如代表所言,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争取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宣传有着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和推进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一)指导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馆(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中心)的建设纳入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5年,1月,连南瑶族自治县被列入省级“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实验区建设是实行非遗整体性保护的重要举措,强调见人、见物、见生活,把非遗项目与当地的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一起保护。在文化和旅游部指导下,我省在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整体性保护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与探索。总体规划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前提,要充分调研、统筹协调和科学论证。我厅将指导连南瑶族自治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总体规划中,科学制定建设方案。
(二)扎实推进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当地基础文化设施建设。通过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的经费投入,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图书馆、文化馆及综合文化站每年予以扶持补助。二是切实提高当地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以2019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为契机,督促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对标最新评估标准,对现有馆舍从制度、管理、效能等方面完善提升;落实《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粤文公〔2017〕103号),考察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立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的现有条件,并对当地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予以指导,加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与镇级综合文化站之间的联动性,提高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确保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以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为抓手,研究制定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和群众满意度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基层馆(站)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三)督促当地政府承担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都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保障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主体。一是督促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将公共文化服务和非物质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统筹地方投入和上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结合实际财力、文化发展需要和进展情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量力而行,稳步推进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馆(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中心)建设。二是鼓励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引导和发挥社会资本的参与。宣传国家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税费政策,研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措施和意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力量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和各位代表对省文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厅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