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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对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 : 2016-09-02 10:56 来源 : 厅办公室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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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文函〔2016〕269号(B类)

  

房玉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28号(关于支持我省排瑶古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收悉,经会省财政厅、清远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高度重视排瑶古寨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连南瑶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排瑶聚居地,也是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县中成立最早、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瑶族文化保存最完整的自治县。我厅历来高度重视连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厅领导近年来多次到连南现场调研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建设广东瑶族博物馆等,有力地促进了连南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协调发展。

    南岗古排于2008年被公布为第五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同年被列入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1年,我厅完成了南岗古排部分文物修缮工程。2014年,南岗古排由我厅推荐列入国家文物局全国首批50个重点扶持和推进保护利用的传统村落之一(全省被列入的二个古村落之一)。2014年4月,我厅批准了《南岗古排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工程总体方案》,同年6月,国家文物局和我厅组织专家调研组到南岗古排开展实地调研,对照总体方案,对村落的保护利用给予技术指导目前,当地正在开展南岗古排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油岭古寨于2015年被公布为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由我厅推荐列入国家文物局“指南针”专项课题计划,委托中山大学开展生态博物馆研究,成为我省唯一一处受此课题资助的重大项目。目前油岭古寨还被纳入2016年国家文物局拟资金扶持的第三批国保省保单位集中成片村落名单。

    2013,清远市文物部门开展了全市传统村落的实地调查工作,编辑出版《清远传统村落》,收录了连南的南岗古寨、油岭村、大掌瑶寨和三排瑶寨等4个传统瑶寨的详细调查资料。可以说,连南排瑶古寨作为一种典型的少数民族代表性建筑,为传统建筑提供独特的见证,代表了瑶族文化特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文化价值。

    二、当前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极大地激发了各地的申报热情,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有严格的程序。在正式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之前,申报对象必须先进入国家文物局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目前全国被列入2012年国家文物局重新核定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申报点已有44处(我省现有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广州的南越国遗迹海上丝绸之路)2002年开始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宣布每年只批准30个左右的项目,每个国家限报1个,因此近年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难度大大增加,必须做好长期艰苦努力的准备。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文物保函[2013]1595号),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由国家文物局负责,主体是所在地地方政府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工作的项目审核和指导监督。由于排瑶古寨属民居类,很多是木构建筑,数量众多,保护难度较大,必须在地方政府建立有效的领导协调机构,认真学习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各项要求借鉴其它地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制订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要求等。

    三、下一步开展排瑶古寨申遗工作的措施和任务

    目前省内已经有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案例,如果所在地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排瑶古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我厅将给予大力支持。申遗工作遵循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分推进的原则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排瑶古寨的调查、研究与资料汇编工作,深入发掘其历史文化内涵,提升对其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为申遗工作奠定基础。目前排瑶古寨仅有两处为省级保护单位,建议先争取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加快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有保护标志与说明、有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有专门保护管理机构、有记录档案)工作。对符合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我厅将继续给予重点支持并争取国家资金。

    (二)开展各项准备工作世界文化遗产除强调文物本体的价值外,还必须保护好文物周边的环境风貌,编制申报对象的文物保护规划。重点开展对申报遗产点的突出普遍价值研究,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展示利用的可持续性。开展必要的文化遗产专题研究、考古调查发掘、勘察测绘等基础工作,对遗产的发展脉络、价值特征和文化内涵有较全面、系统和清晰的了解,发表或出版相关研究和考古等成果。

    (三)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是申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从业经历的专业单位,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编制、补充和修改等工作。

    (四)加强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对照申遗要求,拟申报文物的遗产区和缓冲区范围内不得新增明显影响遗产真实性、完整性和环境景观的不协调建(构)筑物相关规划中不得制订新建不协调建(构)筑物的计划原有不协调建(构)筑物应逐步拆除或采取有效整治。条件成熟时组织国家及省内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对各申遗点进行考察和论证,提供专业指导加强对排瑶古寨的宣传推介,组织媒体进行系列报道,举办相关专题展览,提升公众对申遗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再次感谢你们对广东文化文物工作的关心支持,并请继续关注和多提宝贵意见。

 

                                    广东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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