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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参加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方案

时间 : 2017-07-05 16:03 来源 : 厅公共文化处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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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相关安排,我厅于2017年7-10月对我省参评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我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成立全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省评估工作,审核参评公共图书馆的评估结果及定级名单,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启宇  广东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王  莉  广东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成  员:毛凌文  广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

柳静洪  广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副处长

    刘洪辉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

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相应成立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辖区内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二、评估对象

1.5个省级和副省级图书馆(省立中山图书馆、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深圳图书馆、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由文化部会同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2.141个参评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27个,乡镇(街道)图书馆14个)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

网上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网上评估由评估组专家登录“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审核资料、进行打分,实地评估采取查看现场、审阅档案、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6月30日前,确定参加我省评估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签订承诺书)。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分配设置“评估小组”,指派各小组负责对应的参评图书馆进行评估。公示评估工作方案,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备案。

(二)7月15日前,各级参评公共图书馆完成自评数据录入上传“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工作,对照评估要求,完善各项指标。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审核辖区内公共图书馆上报数据。

(三)7月18日,在省文化厅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学习评估标准、对评估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评估要求。

(四)7月20日-8月5日,省评估专家组登录平台,对各组负责的参评公共图书馆进行网上材料审核并完成初评打分。

(五)8月6日-8月31日,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市、县、镇级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结合网上评估情况,确定各参评公共图书馆最终打分,各评估小组向省文化厅提交评估报告。

(六)9月4日,在省文化厅召开评估工作总结会议,各评估小组组长通报评估工作情况。9月8日前将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七)9月1日-10月31日,接受文化部对省立中山图书馆、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深圳图书馆、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1个地市级图书馆、2个县级图书馆的评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