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办发〔2015〕187号文要求,我省旅游和环保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有关规定,省旅游局会同省环保厅于2015年9月初至10月中旬组成专家组,对惠州南昆山生态旅游示范区、河源万绿湖风景区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经暗访、现场检查和评估,专家组初步认为惠州南昆山生态旅游示范区、河源万绿湖风景区已达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
如对公示项目有任何意见,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省旅游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旅游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
西463号,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省旅游局020-22386750,传真:020-87513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