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旅游规划、景观设计、咨询策划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咨询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的通知》(旅办发〔2015〕163号)和我省旅游精准扶贫工作相关要求,推动我省未对接旅游扶贫试点村与规划单位对接,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接方式
1.请有意愿、有实力的各类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对照《广东省未对接旅游扶贫试点村名单》(附件1)初步选取帮扶试点村,原则上每个单位选取1-2个村为宜。
2.我局将根据初步选取情况综合考虑协调后,确定最终对接情况。
3.完成选取环节后,我局将另行组织参与单位和试点村开展对接、签订合同等工作。
二、帮扶内容
各参与单位根据对口帮扶试点村资源条件和实际需求,完成对口帮扶试点村规划编制工作。
三、资金支持
国家旅游局对参与单位给予部分规划编制经费支持。每帮扶一个未对接的旅游扶贫试点村,给予参与单位5万元编制经费。参与单位按要求提交规划文本(一式三份)、付款发票和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由我局拨付相应的资金。
四、相关要求
1.请参与单位于2016年1月11日前,将《旅游规划单位与旅游扶贫试点村对接认领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我局。
2.我局将集中开展规划成果评审,对成效显著的参与单位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并将按要求将规划设计质量高、扶贫成效好的参与单位名单报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扶贫办予以表彰和重点宣传。
3.2016年2月中旬前,各参与单位要完成对口帮扶旅游规划扶贫试点村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成果要符合《旅游扶贫试点村规划导则》相关要求。专此通知。
广东省旅游局
2016年1月7日
(联系人:方文清,联系电话:020-87513550,传真:020-87513764,电子邮箱:guihuachu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