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也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一年。全省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的部署要求,在文化系统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明确提出艺术创作生产“推进年”、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提升年”、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年”、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巩固年”、对外文化交流“拓展年”,激发文化改革发展活力,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全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有力文化支撑。
一、着力促进文艺繁荣发展
围绕改革开放、海上丝绸之路、广东历史文化等特色题材,结合党的十九大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七·七”事变8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展示展演活动。着眼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节点,及早谋划、安排相关筹备项目及计划。创新办好第十三届广东省艺术节、南国音乐花会、广东国际青年音乐周、第14届广东现代舞周、广东国际剧展等重大艺术品牌活动。加大投入和组织力度,做好全国优秀经典剧目到我省巡演、广东省百年美术大展巡展工作,加强我省艺术精品省内外巡演工作,发挥艺术精品的作用,推动高雅艺术普及和惠民。推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作,继续实施好百台地方戏发展扶持计划,落实地方戏曲进校园进农村“两个一场”演出等重点工作,促进广东地方戏曲繁荣发展。抓好重大和特色题材美术创作和展示,积极推进广东美术馆改扩建工程和基层美术馆建设。加强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推动特色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地方戏曲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提高艺术教育教学水平。结合国家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提升我省文化艺术科技创新和科研工作水平。推进“网演中国”互联网+演艺项目、广东星海演出院线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快推动专业艺术院团发展,改善转制改企文艺院团的创作生产和演出条件,培育良好的艺术生态环境。
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新水平
办好今年省政府文化民生实事,推进全省第二批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扶持粤东西北地区文化馆站器材采购、文体广场示范点建设。以提升效能为目标,开展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迎接全国第六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推动“广东公共文化云”正式上线。推动群众文艺繁荣发展,开展优秀作品研讨、组织重点作者采风观摩、安排群文基地排演展演。创新举办广东省第七届群众音乐花会、“同饮一江水”打工者歌唱大赛、“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推广和第四届广东省社区文化节等惠民品牌活动。开展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制定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评制度。强化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创建,组织开展2017-2019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申报工作。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珠三角第一批省级示范区创建地区建设完成率达到30%,粤东西北示范区创建地区达到15%。提升基层文化队伍服务能力,完成全省文化站站长轮训,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扩容提质、树立品牌,开展“春雨工程”边疆行等活动。实施“基层图书馆古籍修复提升计划”,开展“书香古韵——中华古籍之魅力”宣传活动。举办第三届广东公共文化研讨会,提升广东公共文化影响力。
三、加快构建岭南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组织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陈列展示和环境整治工程,加强濒危文物抢救保护。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督促各地依法划定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积极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启动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加强名人故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展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修缮与环境整治项目。出台“广东省建筑遗产合理利用指引”、“广东省名镇名村保护利用指引”,探索开展“乡村记忆工程”新路子,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推进文物援藏重点项目。深化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免费对公众开放,支持一批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提高基本陈列水平。开展第三批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实施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提升项目。建立文物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试点。
做好迎接省人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加快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后续工作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组织举办2017年中国文化遗产日广东分会场系列活动,组织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参加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实施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与评定,增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公布工作。继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
四、强化文化市场监管促进产业发展
加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制定文化市场相关门类的监管标准。探索文化市场主体评价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实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开展《文化市场警示名单管理办法》试点。推动上网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加强行政审批、艺术品经营管理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培训。做好游戏行业、演出娱乐行业排行榜评选工作,探索制定文化排行榜发布规则。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通知》。围绕网络文化、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出版广电、艺术品市场等重点领域,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强化案件办理,强化执法监督,着力解决文化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继续推广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强化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从扩大文化消费、促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继续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融合发展,探索开展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扶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促进新兴文化业态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动重点文化产业展会转型升级,组织做好第十三届深圳文博会等相关工作。指导广州、深圳、惠州市做好推进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推动成立广东省艺术品行业协会。
五、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契机,切实打造“走出去”文化品牌。积极选派文艺团组参加文化部牵头的海外2017年“欢乐春节”活动,高标准做好“中埃文化年”闭幕式文艺演出,组派团队赴欧亚国家参加“欢乐春节”和赴德国参加“中德建交45周年”开幕式音乐会的演出。策划落实好与墨西哥中国文化中心年度合作计划及2017年对非文化工作部省对口合作计划。开好由我厅牵头举办的粤港澳文化合作第十八次会议。选派优秀文艺精品赴香港参加庆祝回归20周年演出,携手港澳共同赴巴林等海湾国家参加文化部主办的海上丝绸之路中国艺术节。办好由国家文物局组织、省博物馆牵头承办在海外举行的海上丝绸之路展览。提高对外文化贸易的质量效果,指导深圳(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发挥好作用,组织相关企业、文博单位参加2017年香港国际授权展。
六、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继续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转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行政审批和管理制度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向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片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包括服务标准、技术标准、评价标准在内的标准化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示范带动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对第一批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进行验收总结,并开展第二批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
七、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推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基层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服务文化改革发展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部署、一起落实推进、一起检查考核。积极探索有效手段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强化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理念,做到敢于担当,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广东廉政文化品牌。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充分运用巡视成果,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八、完善文化发展保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指示,切实增强做好文化安全工作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加强全省文化单位(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力防范文化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
推进文化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编制全省文化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举办相关法制讲座。加快推进《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规定》立法进程,力争将《广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纳入省人大2018年立法计划。
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文化事业项目库建设和中期财政规划,推进滚动预算编制工作。
完善文化人才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培养人才、引进人才、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政策措施。继续深化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深入实施文化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建立覆盖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社会认可程度高、符合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制度、具有广东特色的文化产业新业态专业技术人员(艺术类)职称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