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
粤府〔2016〕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pdf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