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上报〈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涵碧楼加固与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变更)的请示》(潮文字〔2024〕115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变更该项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请按照此次变更的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勘察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你局应指导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需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还须变更重要设计内容,应按法定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省文物局备案。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效果。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