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调拨广州出土汉代及南汉文物至南越王博物院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同意将先烈南路大宝岗西汉墓M7和东汉墓M1、M2、M23,新港西路江南新苑东汉墓M1、M3与海幅寺汉代窑址、南汉德陵的考古出土文物160件(套)移交给南越王博物院。请你局指导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与南越王博物院做好文物现场查点、交接和签字确认等工作,履行完备的交接手续。
广东省文物局
2024年10月15日